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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代表述职
促进人大工作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不断增强,党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人大常委会工作基础的代表工作,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已成为地方人大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努力探索拓展代表工作的新领域,有计划、有组织地试行了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2000年,在徐泾、练塘部分选区开展了试点工作,组织了4名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评议。2001年又组织了40名区人大代表分别在全区26个选区,向600多名选民代表(联系员)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评议。区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驻会委员和部分非驻会委员以及部分担任镇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区人大代表带头参加了述职,接受选民的评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具体做法 《宪法》和《代表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这些规定为开展代表述职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区人大常委会依据这些规定,积极探索,认真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向选民代表(联络员)面对面汇报履职情况,接受选民评议。具体做法是: (一)主动请示,争取党委支持。 为使区人大代表述职试行工作顺利进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依靠党的领导,主动争取区、镇两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2001年,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就继续试行区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向区委作了请示。在区委作出批示后,常委会分管领导和有关工委主动与各镇党委进行沟通,通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建议。各镇党委认真贯彻区委批示精神,以党委名义分别召开了述职代表所在选区有关单位的党政负责人会议,党委主要领导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要求这些单位重视和支持代表述职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工作,为选民参加区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创造条件。 (二)明确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近两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开展代表述职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并明确代表述职工作由主任会议领导,人事代表工委会同各代表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各镇人大给予配合和帮助。主任会议负责研究制订试行区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工作指导思想、述职内容和时间安排等。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掌握各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意见,以保证述职评议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人事代表工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主任会议制订的实施意见,具体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与各代表小组一起选择确定参加述职的区人大代表人选和在该代表所在选区内选择15-20名有一定代表性、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表达能力的选民联络员;二是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对区人大代表述职报告的内容、写法、完成时间等提出具体的意见和要求,指导代表写好述职报告;三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各代表小组和受委托的镇人大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述职评议会的会务安排等工作。 (三)注重实效,抓好业务指导 为确保达到代表向选民述职的预期效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督促人事代表工委切实抓好业务指导。比如在代表述职活动部署后,统一明确了代表述职的内容和要求,统一规定了代表述职活动的程序,并请先行的两个镇的区人大代表小组介绍有关经验和做法。这期间,让代表有足够的时间走访选民,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指导代表认真总结自己当代表以来,学习宪法和法律及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参加人代会期间,审议各项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况;闭会期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联系选民,反映选民意见和要求,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个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的情况;平时在执行代表职务方面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打算。 举行代表述职活动时,先由述职代表根据会前准备好的书面材料,实事求是地向选民作述职报告,然后将选民联络员按选区分组对代表的述职报告进行讨论,重点对代表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面对面地评议,既肯定代表的成绩,又对代表提出要求和建议。同时,委托镇人大办公室将选民联络员在评议时对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收集整理,最后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加以汇总反馈。 二、主要成果 两年的实践表明,组织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的有效举措。人大代表通过述职活动把自己干的事向选民汇报,既体现了代表对选民的尊重,也体现了代表对选民的负责。这对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监督机制,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促进人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促进了人大代表更努力地履行职责。许多代表在述职活动中都感到了实实在在的压力,认识到当代表是一种职务、是一项义务。正如有的代表说的,人民选我当代表,我理应经常倾听选民的意见,为民尽职尽责,否则的话愧对选民群众。还有一些代表深有感触地说,向选民述职是一次自我总结、自我教育的机会,是接受选民监督和帮助的机会,是实践“三个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好形式。 (二)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让选民听取自己选举的人大代表述职并进行面对面的评议,这本身就是广大人民群众体验和感受民主的最好的实践活动。代表向选民述职,向选民介绍自己在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既增加了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透明度,又使选民们加深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认识,同时,了解了人大代表在想什么、干什么。从而,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民主意识和人大意识,激发选民参加新一届人大换届选举的热情。 (三)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代表述职、选民评议,这种面对面的交流,给选民和代表提供了一个相互了解的机会——对代表而言,是主动接受监督;对选民来说,则是依法实施监督。同时增强了选民在各种场合对代表履行代表职务方面的监督意识,选民对代表评议,使代表能经常注意自己的代表身份,牢记自己的职责,进一步密切与选民的联系。更重要地是通过代表述职,建立了一支代表联络员队伍,如2001年的代表述职,40名参加述职的代表都建立了自己的联络员队伍。这支队伍的建立使代表与选民保持固定的、经常性的密切联系,能够更多的听取选民的意见建议。 (四)推动了人大、政府工作。述职代表在接受选民评议的同时,掌握了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并将这些社情民意向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解决,从而推动了人大、政府的工作。 三、几点建议 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是一项探索性的新工作。从这两年的实践来看,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有不少方面需要继续探索,并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为此,提出三点建议: (一)各选区在确定选民联络员时,既要注意突出选民联络员的普遍性,又要注意其特殊性。同时,选民联络员要有一定文化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这样,评议发言既热烈,又能为代表述职作出正确、公正、合理的评价,效果就好。 (二)各代表小组在召开代表向选民述职会时,可组织本小组内其他区人大代表旁听,这样有利于鞭策和鼓励这些人大代表努力干好工作履行好职责,增强其向选民负责的思想观念和接受选民监督的自觉性。 (三)代表述职活动的方式方法可以再作些探索,比如将代表的书面述职报告在选区的宣传栏内公开张贴,接受选民评议;或将代表述职与走访联系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工作结合起来,代表既向选民汇报自己执行职务的情况,又通过联系选民征求意见,一举两得。 除此之外,还应加大宣传力度,广造舆论声势,以此宣传人大工作,扩大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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