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人大
 

抓住主要环节认真督办代表书面意见

  人大代表提出书面意见,是代表参政、议政,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也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的途径之一。认真做好代表书面意见的督办工作,既是对人大代表的尊重,更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工作要求。
  1998年区人大换届五年来,区人大代表对全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提出的书面意见共402件,其中95件为议案转书面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书面意见的督办工作,作为发挥代表作用和监督政府工作的一项要事来抓,研究制订了《青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书面意见的规定》,对书面意见的提出、交办、处理、答复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并在平时的工作中注意突出重点,着力跟踪督办,努力提高办理质量。经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努力,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绝大部分得到了落实,从收到的300份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来看,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240件,满意率为80%,基本满意的59件,基本满意率为19.6%。许多代表都深有感触地说:“区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书面意见,给人大代表为民说话、替民办事创造了有利条件和宽松环境,提高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在督办代表书面意见工作中区人大常委会主要抓住以下三个主要环节:
  一、从严要求抓答复。
  几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工作委员会在督办代表书面意见中注意做到三个加强:
  一是加强对答复时效性的监督。对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承办部门应当在收到转办件后的两个月内答复代表,确属情况比较复杂的,在征得区政府同意后可延长一个月,这是法定的时限,超过时限是不允许的。在1998年本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了93件书面意见,在法定时限内只有33位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得到答复,代表表示不满意。为此,区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对代表书面答复时效性的监督,督促承办部门按“规定”要求的时间完成对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在随后的四年内,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基本上都能在法定的时间内答复完毕。
  二是加强对答复严肃性的监督。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答复代表书面意见上要注重实事求是,体现严肃性。要从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和要求出发,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对能够解决或需创造条件解决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高效率、高质量地加以解决;对一些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有困难的问题,提出分阶段解决的方案;对一些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也要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与代表先行沟通,并解释清楚,从而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三是加强对答复不满意的意见的监督。五年中代表曾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龙满楼酒店开进居民区”等4件书面意见的答复表示过不同意或不满意。对此区人大常委会督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直接与提书面意见代表的联系,听取意见并重新办理、答复。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努力、细致的工作,代表对重新办理的结果均表示谅解,对承办部门办理书面意见的态度表示满意。
  二、突出重点抓调查。
这几年,区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工委始终把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和突出的问题作为督办的重点,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听取区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汇报、参加有关部门办理工作协调会、召开区人大代表座谈会、上门听取代表意见以及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转给政府,督促政府认真办理,狠抓落实,从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如对市民和代表反映强烈并多次提出的“立足长远,选好取水口,努力改善饮用水质量”的意见,以及修筑“盈朱路”等书面意见列为重点督办事项,由于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使这些与群众生产、生活等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很快得到解决,代表普遍感到满意。
  三、注重实效抓跟踪。
  为使代表书面意见真正落到实处。区人大常委会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加强沟通,主动协调。每次区人代会后,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十分重视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尤其对一些“急、难、大”的书面意见,常委会领导加强与区政府领导沟通,有关工委积极主动与政府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开展督办,有时还与分管区长一起深入调研,了解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或参加现场办公会,听取情况,提出建议性解决方案。
  二是督促政府尽力抓落实。在督办代表书面意见中,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督促与支持政府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督促政府按时、按质、按量兑现对代表的承诺。如对代表们提出的青浦高级中学、中山医院青浦分院等迁建新城区后,切实解决师生上学、病家就医交通难问题,以及尽力修建农村危桥问题等等。由于政府积极抓落实,尽力为民办实事,使代表满意,群众拥护。
  三是组织代表参与督查。政府落实代表书面意见做得好不好,代表最有发言权,区人大常委会在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推进书面意见落实上,采取适时组织提书面意见的代表有重点地进行视察、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形式听取意见,了解代表对区政府答复和落实书面意见的情况。把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反馈给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代表表示“不同意”、“不满意”的,要求承办部门与代表直接联系、沟通,予以再落实,直到代表满意为止。如:“加快朱家角镇老公房成套改造”、“青浦镇卫中路安装路灯”的建议,“太浦河疏浚,混浊河水流入练塘大小河流产生沉积淤塞”,“要求青浦镇朱家浜地区安装有线电视”等意见都是在代表参与督查下得以落实的。
五年来,在代表书面意见督办工作上,由于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重视,人大与政府相互支持,本着注重实效的原则,使督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尽人意的,如有些问题反复较大,不是一次督办就能一劳永逸、全部解决;有些工作尚需长期努力,坚持不懈,才能做好。为此,我们要以江泽民总书记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努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基础工作,克服薄弱环节,力争把督办工作做得更好,让人民高兴,代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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