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青浦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2005年1月13日青浦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七条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确定青浦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名额为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