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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
日前,青浦区人民政府根据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对拖欠的8215万元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制定了三年追缴工作计划;调整了区镇二级财政对辖区内农业人口的合作医疗补助金,每人每年由14元提高到了30元,并决定从明年起不再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管理经费;加强了经济开发小区和2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力度,拓展了调解工作的覆盖面。这是青浦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跟踪督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收到的初步成效。
新一届青浦区人大常委会产生后,在总结历届常委会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常委会会议以后,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由原来的《情况通报》形式改为专门的《审议意见》形式,在一周内告知"一府两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并要求"一府两院"及有关职能部门在两个月内视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常委会汇报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同时,常委会还明确对常委会每个审议议题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由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跟踪督查。在此基础上,常委会还组织本区的新闻单位对积极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有关职能部门的典型事例适时进行报道,把常委会的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既增强了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透明度,又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通过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推动自身工作起到了促进和激励作用。
(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金浩、孙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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