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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

    5月30日上午,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促进实业型民营企业提升竞争力和加强来沪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职责的规定、有关人事任命事项和追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对青浦区第三届人大代表徐祖林依法拘留的复函》的决定。现将会议对促进实业型民营企业提升竞争力和加强来沪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情况的主要审议意见通报如下:
    一、关于促进实业型民营企业提升竞争力
    会议认为,区政府近年来重视民营企业的发展,因地制宜,多策并举,本区实业型民营企业进入了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相协调的良性发展轨道。但也要看到,我区实业型民营企业总体竞争力还不够强,科技含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产业能级有待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着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要认真贯彻《关于落实科教兴区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将有关政策汇编成册,发放给民营企业,以促进各项扶持政策的全面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继续支持规模型、成长型民营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民营企业独立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研发机构,增强研究开发和吸收创新能力。要更加有效地以政府资金为引导,推进民营企业争创 “小巨人”和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工作,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自主品牌、创新意识强、机制灵活的民营企业。指导和引导民营企业引进具有先进水平的高新技术,提升民营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档次。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科学用人机制,注重引进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改善民营企业人才队伍结构,增强科技力量。
    (二)加速提升企业产业能级。要根据提升产业链、增加财政收入、增加有效就业等要求,通过政策聚焦和资源配置,进一步把好项目评审关,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积极引进总部型、研发型、服务型民营企业,培育实业型、科技型、规模型民营企业,使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继续加大淘汰劣势企业的力度,整合土地资源,促进腾笼换鸟。继续推进技术改造工作,充分运用技改贴息和奖励,激励民营企业更新设备,加快民营企业产品的升级换代。处理好工业园区内外的关系,有计划地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工业园区,促进民营企业集群和业态集聚,发挥集聚效应。鼓励民营企业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实行专业分工和协作,努力形成相关产业链。
    (三)引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依法管理,促使企业不断提高社会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民营企业强化经营者自身素质的提高,增强民营企业科学决策和市场竞争的能力,有效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引进先进管理思想和经营理念,运用现代管理模式和手段管理企业,逐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强化基础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搞好成本管理、资金管理和质量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广泛采用现代技术,建立灵活、准确的信息系统,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和行业情况;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促使企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继续优化政府服务。对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扶持办法。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积极推行联审联办制度,切实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民营企业权证不全等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协调,尽快出台相应的办法和措施,逐步加以解决。积极探索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促进企业与企业之间在生产、经营、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积极与金融部门沟通,适当降低信贷门坎,简化贷款手续,方便企业融资。
    二、关于加强来沪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会议认为,区政府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来沪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依法有序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综合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综合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尚显不足,大量来沪人员进入本区带来的居住、治安、卫生、计划生育、教育等方面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变化,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来沪人员特点,不断完善并落实管理政策、预警机制、奖惩措施,建立人口有序流动、规范管理和总量可控的有效机制,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建立制度、赋予职权、加强考核,充分发挥区人口办在全区来沪人员管理服务中的业务指导和协调中枢作用,进一步强化其工作职能及指导地位。劳动、工商、房地、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全面加强本系统来沪人员的信息化管理,实现互联互通,确保“条块协调、共享互动、数据落地”,以准确及时地掌握来沪人员的状况及发展趋势,促进管理服务合力的形成。对已经建立的制度的执行情况、已经明确的职责的履行情况、已经下发的文件的贯彻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以全区综合协管员队伍的整顿重组为契机,定期组织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责任意识,使其能切实承担起综合协管员的职责。对有的职能部门的人员紧缺情况加紧研究对策,确保工作力量得到加强。
    (二)进一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公安、房地、税务、工商、市政等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加强登记、抽查、征收税费等途径,不断增强行政执法部门对出租户的约束力和控制力,消除管理死角,实现人口有序流动。继续保持对违法搭建进行清理整治的高压态势,坚决拆除新滋生的违法搭建,防止形成来沪人员无序集聚的新土壤,确保人口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充分运用职能部门对用工企业的行政影响力,从政策层面明确企业应承担的来沪人员管理职能,落实其日常管理责任。注重堵疏结合,充分调动企业、社区、社会多方积极性,不断探索加强来沪人员居住管理的多种形式,鼓励建造务工人员集体宿舍,促进来沪人员规范化管理。通过充分发挥基层治保组织作用和推进“以房管理”、“以业管理”,加快完善出租房和就业管理长效机制,把综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推进来沪人员服务管理,巩固和扩大综合管理成效。要加强对用工企业的联系沟通和政策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规范用工管理,保障来沪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以来沪人员集中地区的农村社区为重点,积极开展对房屋业主的房屋出租、治安管理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其责任意识和法规意识。将对来沪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地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进一步加强对来沪人员的文明礼仪教育和道德素质教育,提高其文明素养和城市化水平。依托 “五五”普法,以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面向来沪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采取来沪人员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借助多种宣传载体,不断丰富教育内涵,突出重点,因材施教,有效培育他们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卫生环保理念,帮助来沪人员更好地融入本区社会。同时,将长期生活、成长在本区的来沪青少年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对象,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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