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定于2019年3月27日下午举行,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本次会议将邀请部分公民旁听。现将公民旁听会议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安排旁听的议题为:听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履职情况的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
二、按照《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民旁听青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规定》,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区或者户籍不在本区但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中国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以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出旁听申请。本次会议旁听名额10名。
三、要求旁听的公民,请于3月19日至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5:00,持本人身份证(户籍不在本区的但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同时携带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到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青浦区公园路100号区直机关大楼7楼717室)办理报名手续。
四、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报名名单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并通知本人。
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