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定于2021年3月下旬至7月上旬,对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完成退役军人退役安置任务、加强拥军优属工作情况(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
(二)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开展就业教育培训情况(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三)给予抚恤优待和褒扬激励情况(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二条);
(四)做好服务保障和工作指导协调考评情况(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五)其他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
欢迎广大市民在执法检查期间,针对本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积极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59732890*10728
电子邮箱:241199501@qq.com
区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
退役军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