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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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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下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会议在区会议中心议政厅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福主持会议,副主任陶夏芳、胡海民、何强、赵宏林出席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金俊峰,区人民法院院长麦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永生,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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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2021年度常委会工作要点围绕“十四五”良好开局、服务保障国家战略、青浦新城建设、改善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依法治区建设等六个重点方面,在监督项目安排上,安排听取区政府有关重大事项报告3项,依法就重大事项拟作出决议决定6项,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3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报告4项,组织代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6项,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调研5项,市、区人大联动监督调研项目4项,青吴嘉三地人大协同工作项目3项,各专(工)委监督项目22项。同时,工作要点对组织开展区人大纪念青浦设立人大常委会40周年活动,做好人事任免、代表工作、与街镇人大上下联动工作以及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等作出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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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朱文久、钟芬、高苏山、顾丽琛等4名同志为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区人大法制委关于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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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后,朱明福主任作了讲话。朱明福强调,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2021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项目和重点任务。这些安排,贯彻了区委的要求,体现了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协同。区人大常委会要大力发扬“抢拼实善”新时代青浦奋斗精神,全面推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青浦“十四五”良好开局,推进青浦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迈入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贡献。

朱明福指出,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现依法治国的一项宪法性制度。区人大法制委、区政府各报备机关要以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为抓手,重点推进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和专家辅助审查机制,积极探索重点领域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朱明福强调,民法典体系庞大、内容丰富、涵盖面广,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广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要认真学习民法典,深入领会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积极宣扬民法典的精神价值,积极贯彻实施民法典,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大办主任,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专职干部,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