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人大工作永恒的主题。实践充分证明,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是推动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为此,本届以来,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领会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坚持创新理念,积极探索监督、代表工作新举措,有效增强了履职实效,促进了青浦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对创新人大工作有四点体会。
一、必须明确人大工作创新的指导思想。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推进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人大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创新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决不能局限于人大自身来看待人大工作,必须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变化的情况和趋势,围绕全局工作去思考、研究和创新。比如,青浦当前应当如何更好地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如何更好地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就业、公交、住房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如何更好地推动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促进各类矛盾的及时化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等等,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准确的把握,科学地分析研判,以明确人大工作的重点,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因此,新时期创新人大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把民主法治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唯物辩证法的思想方法,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阶段性特征,理清思路,抓住重点,积极进取,逐步推进观念创新、工作创新、制度创新,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的历史,就是一部以解放思想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历史。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设立主席团,不断修改完善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到进入新世纪,中央出台9号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监督法等等,都是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上不断解放思想的结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对人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同志认为人大工作程序性多、灵活性少,只能按部就班,较难推陈出新;也有的同志认为人大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直接开展具体的行政、司法工作,很难干成事;还有的同志认为,人大工作是“二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凡此种种,都成为困扰和制约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内在桎梏。所以,要创新人大工作,必须不断解放思想。本届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区人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进行认真学习,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思考和谋划人大如何更好地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岁末年初召开新年度人大工作研讨会,在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组织研讨新一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引领和推动思想观念的不断创新。尤其是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针对有的同志存在的思想认识误区,对于需要“破”和“立”的问题,组织开展深入地学习、思考、讨论,形成了只有创新人大工作,才能增强履职实效、服务科学发展的共识。只有通过多形式、有成效的理论学习、探讨,促进思想再解放,才能激发人大工作者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破除因循守旧的思想痼疾,自觉破除难有作为的观念,自觉破除安于现状的惰性心态,加快探索的步伐,敢于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工作方式,做到敢为、愿为、有所作为,使人大工作不断迸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三、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人大工作的创新实践,要坚持依法办事,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积极大胆地行使职权。一方面,要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但仍然被“闲置”的职能认真付诸实践,以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能,这也是一种实践创新。如监督法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的各项监督职权,有的才刚被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有的还被“闲置”着,特别是区县人大常委会,对如何把握和运用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职权有顾虑,不敢先行先试,希望上级人大常委会能够率先实践,提出指导性意见,迟缓了工作创新的步伐。就青浦来说,区人大常委会在监督法颁布实施以后,注重通过互联网及时征求社会各界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公布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包括在上海市各区县中率先公布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区政府办理落实情况、代表书面建议的督办情况等,对“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改进工作,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受到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欢迎;规范了监督“一府两院”的方式,变主任会议听取“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汇报为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调研、带队调研,既做到依法、规范履职,又提高了监督的质量和效果,等等。但是,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职权的行使方面也没有较好地落实到监督工作中。今年11月,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将学习借鉴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情况报告的同时,就青浦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领域、关键环节、政策措施等开展专题询问。我们还要抓紧尝试履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职能,注重发挥这些监督形式的作用,加大监督的力度。另一方面,要正确理解法律法规的精神,积极探索实践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使严格的法律条文转变为生动的实践。如代表法规定,有关机关、组织在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过程中,应当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规定表述非常原则,对于有关机关、组织采取何种形式、联系沟通到什么程度等,就需要在实践中创新、丰富和发展。对此,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书面建议办理落实情况交流会,组织部分代表与承办单位就涉及民生问题的书面建议开展面对面的办理落实情况交流,由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办理单位进行问题解答、政策解读,新闻媒体进行全程录播;实施书面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网上公开,创建代表书面建议网上办理系统,代表书面建议的交办、分办、答复和落实情况都通过网上办理,实时向社会公布,不仅使代表能很好地了解和督促有关承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也让代表书面建议办理工作接受更加广泛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了督办力度和透明度,有效推动了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总之,要更好地贯彻落实法律法规,通过创新,把法定原则变为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工作方法,促进人大工作的发展。
四、必须紧扣人大工作的重点。
新时期的人大工作自身也有许多需要解决的新问题,有些工作的效果还不理想,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以不断适应变化着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去年12月2日召开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学习会上指出,人大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在立法和监督等方面探索新办法,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瓶颈,为上海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作为区县人大常委会,创新人大工作,应该把重点放在如何增强监督实效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本着依法办事、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大胆开拓进取。如为了加强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实施了重点监督项目挂牌督办机制,对于在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专门成立挂牌督办工作小组,定期进行督查,推动整治工作,并明确有关工作委员会对区政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评估报告,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构建了挂牌督办、推动整改、绩效评估、适时摘牌的监督流程,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促使加强畜禽牧场管理、清除青东地区河道黑臭等六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为了更好地支持保障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青浦区人大常委会顺应代表履职的需要,实施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召开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组织代表开展持证视察,启用“区人大代表专用信封”,在代表所属选区公布代表基本信息,开展评选优秀代表书面建议活动,集中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开展联系社区活动,探索建立代表工作室,等等,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搭建更多的平台、提供更优的服务。只要我们牢牢抓住了人大工作的重点,找准工作创新的切入点,不断探索新途径、新形式、新载体,坚持长抓不懈,勇于破解难题,就能够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水平,切实把人大工作做深做实做得更好。
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就没有止境。今年是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之年,地方人大工作又将站在新的起点上。新的形势催促我们不能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必须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建立创新机制,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努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