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29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永生所作的《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自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公益保护使命担当,稳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探索,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升治理能力、完善本区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当前本区公益诉讼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对公益诉讼的认识有待深化,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专业鉴定难等办案瓶颈亟待破解,办案业务素养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等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发言中,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1.坚持正确办案导向。正确处理办案数量规模与质量效果的关系,注重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和区域相关问题得到集中整治,努力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
2.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线索发现机制,努力实现与行政机关的数据联接共享。着力从12345市民服务热线、信访、行政复议事项、群众举报、环保土地专项督查检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渠道深挖线索。畅通群众举报线索渠道,完善有奖举报和行业观察员制度,鼓励社会公益组织提供线索。
3.提高检察建议质量。进一步加强事前沟通,规范办理程序、形式内容、跟进监督、成效评估等环节,明确检察建议具体内容的标准、事实证据的要求,细化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整改落实标准。创新检察建议送达模式,规范送达回函的形式和内容,探索实施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加强检察建议跟踪评议和科学评估工作。
4. 加强实践创新探索。积极探索符合青浦实际、具有青浦特色的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模式,稳步开展国有土地权出让、生产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领域办案实践、实现办案突破。探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惩罚性赔偿,完善公益诉讼执行款划转等案件管理工作机制。
5.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用好上级培训资源,加强与区内相关行政部门的培训协作。加强办案核心能力建设,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探索建立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家智库。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力量倾斜,建立公益诉讼人才梯队,保持队伍适度稳定,优化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人员配置,加强内部统筹协调。
6. 增强宣传工作实效。广泛运用各类传播媒介和活动平台,拓展宣传广度深度。针对不同群体实施差异化宣传,注重通过身边案例说法明理,加深有关方面及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的认知理解;重点宣传人人参与公益的社会责任和公众参与公益诉讼路径,扩大参与面,调动参与积极性,夯实公益诉讼的民意基础。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并在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附件: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附件
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4月上旬以来,区人大内司委对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听取了区检察院的专题汇报,并与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进行了座谈;召开区监察委、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等11家部门,以及相关街镇及区属企业调研座谈会,深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同时结合“代表进两院”系列活动,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参加公益诉讼知识专题讲座,进一步加深对公益诉讼工作整体情况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7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以来,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公益保护使命担当,稳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探索,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完善本区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争取各方协同支持,营造良好氛围。一是主动争取支持指导。工作开展初期即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作专题汇报,得到充分肯定支持。定期向市检察院请示汇报重要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进度,所有案件经市检察院审核把关后开展。二是加强沟通联络。积极与区法院沟通对接,就公益诉讼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开展交流互动。多次走访行政公益诉讼所涉重点政府职能部门,释明公益诉讼理念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三是开展社会面宣传。借助宣传手册、青检微信公众号、检察开放日、“代表进两院”等渠道和活动,积极宣传公益诉讼法律规定、受理范围、办案程序等知识,提高公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率。
(二)落实组织保障机制,推动工作开展。一是设立专门办案组织。以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构建专业化办案组织体系,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的检察五部设置公益诉讼检察官办公室,专门承办公益诉讼案件。二是加强工作保障。落实司法鉴定、线索举报奖励、特勤人员补助等办案经费,并为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处置突发事件、开展专项活动等提供安全保障。三是建立协作机制。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外部与区监察委、区法院执行局建立线索移送、追赃挽损等协作机制,并在一些具体案件中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联动协调。
(三)坚持公益目标导向,抓好办案实践。一是办案类型全面多样。已承办案件涵盖行政、刑事附带民事、民事等公益诉讼主要类型,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法律规定的重点领域。二是诉前检察建议成为办案主要形式。84%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立案调查后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方式办理,均在法定期限内收到了行政部门整改回函。三是工作成效初步显现。例如,在我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诉请法院判令侵害人支付防汛墙修复费用得到支持;在曹芳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发现行刑衔接方面信息不畅通的问题,推动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建立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加大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总体上,我区公益诉讼整体办案质量较高,也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017年以来,本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因此项工作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还必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引起关注和重视。
一是对公益诉讼的认识有待深化。根据调研反映的情况,各界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不是很高。一方面,部分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的概念、与自身关系等了解不深,或对公益诉讼认识理解有偏差,在配合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时心存顾虑,担心影响形象,可能受到责任追究,从而产生一些不配合甚至消极抵触情绪。另一方面,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更是知之甚少,全民参与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人人参与公益、保护公益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
二是困扰办案实践的一些瓶颈问题亟待破解,主要表现在:线索发现难。据了解,一些公益诉讼成效较显著的试点地区,有超过70%的案件线索来自检察院外部,然而我区的案源线索主要来自院内刑检部门,院外线索发现较少。调查取证难。法律对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调查核实权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刚性保障手段和具体操作规范,如被调查人或相关单位不配合,会给调查取证带来不小难度。另外,由于公益诉讼涉及不同诉讼类型,调查取证的模式及时效性要求都不尽相同,从而造成取证难。专业鉴定难。办理环保、食药品等案件经常涉及到鉴定问题,当前许多鉴定机构依附于行业主管部门,其鉴定结论的独立性、公信力及法律效力,可能会存在一些疑问。另外,鉴定成本高、周期长也是比较普遍的问题。
三是办案业务素养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和不同诉讼类型,对检察官的知识储备、经验经历、专业能力等要求较高。同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传统民行检察的差异、法律配套规定笼统、办案力量有限等因素,也给开展公益诉讼带来了诸多挑战。
三、意见和建议
根据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和问题,现就加强和改进本区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构建协同共治工作格局。一要及时主动向上级报告本区公益诉讼工作的实践举措、典型案例、办案成效、困难挑战,最大程度争取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推动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二要推动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专业咨询、学习培训等方面加强配合协作,推进司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共享,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加强公益诉讼个案剖析和类案研究,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构建监督与支持并重的良性互动关系。三要提高宣传水平。广泛运用各类传播媒介和活动平台,拓展宣传广度深度。针对不同群体实施差异化宣传,注重通过身边案例说法明理,加深有关方面及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的认知理解;重点宣传公益诉讼的公众参与路径,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把握关键环节,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一要坚持正确办案导向。正确处理办案数量规模与质量效果的关系,注重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和区域相关问题得到集中整治,努力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积极探索符合青浦实际、具有青浦特色的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模式,稳步开展国有土地权出让、生产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领域办案实践、实现办案突破。二要破解案源线索瓶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线索发现机制,努力实现与行政机关的数据联接共享。关注环保督查、土地例行督查等专项督查检查,善于从中深挖线索。畅通群众举报线索渠道,完善有奖举报和行业观察员制度,鼓励社会公益组织提供线索。三要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坚持把规范诉前检察建议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抓手,进一步加强事前沟通,规范办理程序、形式内容、跟进监督、成效评估等环节,明确检察建议具体内容的标准、事实证据的要求,细化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整改落实标准。四要规范委托鉴定工作。主动争取与上级检察院共享鉴定资源,优先选定国家、市级层面的权威鉴定机构,探索委托异地机构鉴定的操作路径,缓解鉴定难问题。
(三)进一步磨练过硬本领,打造更高水平办案团队。一要提升核心能力。要善于从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提升,通过每一次办案实践提升案件审查、证据调查和证据判断、法律关系把握、政策法律适用等办案核心能力。要善于借力外部资源,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探索建立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家智库。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干警以研修、承担课题、攻读学位等方式提升能力素养。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在用好上级培训资源的同时,加强与区内相关行政部门的培训协作,构建与本区公益诉讼工作特点相适应的学习培训机制。三要充实办案力量。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力量倾斜,把更多检察骨干输送到公益诉讼工作岗位,建立公益诉讼人才梯队,保持队伍适度稳定,优化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人员配置,加强内部统筹协调。
(四)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加大服务支持保障力度。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公益诉讼的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依法行政的高度,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支持和保障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要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办理工作,对于检察机关制发的诉前检察建议,已经履职的要及时提供情况说明和执法材料;履职不到位的,务必查找问题根源全力整改,及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构建公益诉讼调查核实工作协作机制。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平台,提高数据录入的时效性,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平台应用考核力度;推进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信息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接,在线索移送、案源拓展等方面加强支持。
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