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更多>>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干部任前...
公民旁听青浦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青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干部任前...
公民旁听青浦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青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干部任前...
履职小常识 更多>>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干部任前...
公民旁听青浦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青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干部任前...
公民旁听青浦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青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干部任前...
  监督工作
关于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2019年本区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7-16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杨佃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本区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9年,本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全区19个国考、市考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77.5%,较2018年上升4.9%,无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研究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主要体现在: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统筹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有效落实,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区域一体化联防联控联动力度逐步加强。但本区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着水环境质量区域间不平衡、农业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垃圾分类管理体系不尽完善、雨污混接混排仍有发生、部分河道水质存在局部性间歇性反复,大气复合型区域性污染特征明显等问题。

与会人员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医疗废物处理能力、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巩固中小河道整治成果、推动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加强基层环保工作力量等方面,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突出体系构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工作体制机制。要坚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推动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发挥作用,不断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政策体系,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强化监管职能整合,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促进生产、生活方式改进,全面完成“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二)突出系统治理,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围绕水、气、土等环境质量指标提升,系统谋划自然生态、城市生态、产业生态建设,更加注重推进全流域、大区域的环境治理,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有效性。抓住5G技术快速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机遇,在污染治理方面积极推动智慧环保建设,致力打造环境全面感知、污染即时预警、监管规范高效的智慧环保管理体系,积极构建环保监管“全天候”科技矩阵,助力青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突出精准施策,进一步抓好重点环境问题整治。要提高政治站位,敢于较真碰硬,聚焦重点任务,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突破水、气、土污染治理等瓶颈问题,巩固中小河道治理成效,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要大力推进苏四期综合治理等挂图作战项目,优化污水系统布局,推进雨污混接混排治理,在注重建设的同时加强污水管网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常态化养护工作机制,切实把“良心工程”打造成“放心工程”。

(四)突出区域联动,进一步加强长三角一体化联防联控。要紧紧围绕服务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国家战略,以区委提出的打造一流生态空间为行动指南,加快机制创新、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等工作步伐,扎实推进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等重大任务完成,推动建立统一生态环境标准、统一环境监测监控体系、统一环境监管执法制度,持续深化保洁联动、河长联动、监测联动、执法联动,不断提高本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显示度。

以上审议意见和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请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研究,并在三个月内(9月30日之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附件:关于本区201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附件

关于本区201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和《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持续推进本区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近期城建环保工委深入相关部门、街镇和企业,通过联系走访代表、实地察看和座谈交流等方式,调研本区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研究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紧围绕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目标,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局性、根本性和战略性工作来谋划、部署和推进,编制完成了《上海市青浦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印发《青浦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推动规划落实落地。积极推进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已完成86个项目中的16个,开工启动66个。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定《2019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完成8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推进本区生态文明建设。

(二)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启动苏四期水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7.12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7座污水厂提标改造,关闭清拆162家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全区725个劣V类水体基本归零。编制印发《2019年青浦区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推进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重点行业企业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替代,强化扬尘综合治理,全面推广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新能源公交车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统筹实施《青浦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9年重点任务清单》工作任务,配合市开展315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和污染管控修复,完成开展76幅地块土壤环境调查报告评估工作。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进硬件设施改造,优化垃圾收运处体系建设,完成“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回收点设置422个,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指标“一减三增”,重固、赵巷、盈浦、徐泾、练塘、香花桥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市级评估,我区成功创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开展项目环评、技术评估、登记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和证后监管等工作,加强一证式管理。围绕“放管服”开展审改工作,完成2019版“三清单”编制,有序推进“一网通办”,压缩减少审批时限和审批材料,实现“双减半”。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优化环评编制和审批流程,加强服务优质企业的环评审批与世行营商环境测评,落实优化环境配套政策。

(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利用“青浦环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平台,在“6.5”环境日等重要时段,开展环保普法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推进违法违规项目整治、水环境风险管控、大气环境监管、公共安全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完善“行刑同步”机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全年执法检查1690批次、7644人次,检查企业3872户次,立案查处210户,处罚金额2287.15万元;依法办理7起查封案件、查办“两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起,涉案人员12人;关停各类企业近100户,消除各类环境隐患500个。

(五)积极推进重大任务完成。以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为工作契机,对照历次环保督察、环保专项督察问题清单全面开展整改核查,首轮中央环保督察3项主办件已完成整改销项。狠抓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整改落实,持续跟踪督办督察期间受理的117件信访件,已办结108件,阶段性办结9件。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通过国家普查办组织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质量评估,及市普查办组织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现场审核验收。全力做好进博会保障工作,制定《青浦区2019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实施方案》,通过监测预警、污染治理、减排管控、执法监督、区域联动等综合性攻坚措施,实现本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改善。积极探索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思路。与吴江区、嘉善县签订《关于一体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合作框架协议》,重点围绕预警预报、处置协商和信息共享,确保联防联动联控工作顺利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发现本区环保工作还存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环保主体责任有待加强。环保主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街镇之间存在环保职责交叉、工作错位的情况,导致监管不到位、监管缺位。部分企业负责人环保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环保投入不足,管理能力薄弱,重生产轻环保现象仍然存在。街镇环保监管队伍力量不足,人员流动频繁,属地监管、行业监管难。公众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法治意识不强,自觉参与保护环境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培育。

(二)垃圾管理体系还需完善。有些街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第三方评测结果波动较大,生活垃圾厢房等基本设施还未完全建设到位,民众分类习惯还未完全养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有待进一步巩固。“三大整治”、减量化等工作中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各街镇、村居在处理能力、经费上都面临较大困难。常态长效管理机制还需完善,垃圾乱扔、偷倒等问题仍然存在,违法成本较低,执法打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三)污水纳管水平亟待提高。青浦是全市拥有乡镇污水厂最多的区,规模小、分布散,相互之间缺少互联互通,抵御风险能力不强。部分污水管网由于施工损坏、年久失修、维护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雨污混接、雨水倒灌、污水直排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河道出现水质反复,市政排水管网长效养护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农业面源污染不容忽视。部分农户秸秆禁烧意识不强,焚烧秸秆现象仍然零星存在。在试点鱼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中,一些养殖户对腾塘和塘租损失反响较大,推进速度较慢。部分受污染土地的生态修复规范性不够。农业种养殖减肥减药举措要进一步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有待完善。

(五)基层环保专业知识薄弱。环保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工作标准和专业技术更新快,基层人员掌握了解相关知识及时性不够,如对排污许可证的办理、低VOCs材料推广等培训不足,给污染防治针对性、有效性造成压力,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和环境污染风险第一时间识别和管控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对策建议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服务两大国家战略,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底线,以整治突出问题为导向,以责任落实、严格执法、提升能力为保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动青东五镇区域联动发展和青浦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统一认识、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要坚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载体,集聚多方因素,致力齐抓共管,合力形成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大合唱,全面完成“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要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有序整合各部门监管职能,发挥河长制等联合联动机制作用,强化横向统筹协调能力和纵向支撑保障能力,切实提高环保工作效能。要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持续做好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落实街镇村居环保责任,探索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察,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系统构思、科学施策,进一步突出系统精准治理。围绕水、气、土等环境质量指标提升,坚持系统构思、整体推进、精准施策,更加注重推进全流域、大区域的环境治理,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蓝天碧水净土的获得感。抓住5G技术快速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机遇,在治水、治气、治废等方面积极推动智慧环保建设,致力打造环境全面感知、污染即时预警、监管规范高效的智慧环保管理体系,积极构建环保监管“全天候”科技矩阵,助力青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强化责任、勇于担当,进一步抓好突出问题整治。要提高政治站位,敢于较真碰硬,坚持挂图作战,以更大气力、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聚焦重点任务、突出问题,落实督查整改,突破水、气、土污染治理等瓶颈问题,持续完善“水岸同治”等体制机制,加强车、船等移动污染源控制,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做好新冠病毒疫情期间的联防联控工作。要大力推进苏四期综合治理等挂图作战项目,优化污水系统布局,推进雨污混排治理,在注重建设的同时加强污水管网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常态化养护工作机制,切实把“良心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

(四)提高站位、协调联动,进一步推动区域联防联控。要紧紧围绕服务两大国家战略,坚持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为指导,以区委提出的打造一流生态空间为行动指南,加快机制创新、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等工作步伐,扎实推进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等重大任务完成,推动建立统一生态环境标准、统一环境监测监控体系、统一环境监管执法制度,持续深化保洁联动、监测联动、河长联动、执法联动,不断提高本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集中显示度。

(五)强化引导、营造氛围,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把环保宣传作为基本任务,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三个美丽”建设、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等不同主题,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认识,增进共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让环保意识融入广大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曝光污染企业的力度,有效震慑环保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