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7日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海东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吴小国的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郑重的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2023年2月27日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海东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吴小国的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郑重的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