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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0-12-30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1125,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赵宏林所作的关于检查本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暨垃圾分类工作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区政府围绕贯彻落实《条例》,以达标示范街镇创建为抓手,按照挂图作战、年底交账要求,聚焦工作重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本区《条例》贯彻落实。同时指出,在深化宣传发动、完善收运处体系、严格行政执法、强化工作合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压实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要严格落实管行业,也管垃圾分类的要求,按照《条例》明确的法定职责和区政府挂图作战的要求,管好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把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系落到实处。要夯实属地街镇和社区管理职责,加大日常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力度,量化工作目标和任务指标,形成各方沟通顺畅、合作有力、配合紧密的工作格局。要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健全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鼓励成熟稳定科学技术应用,从而切实起到激励促进作用。要严格执法,对一些屡劝不听、屡教不改的个人违法行为,加大精准惩处的工作力度,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弘扬社会正能量。

二、进一步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资源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包括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特别是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的运用,采取灵活多样、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通过潜移默化逐步培养城乡居民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使生活垃圾分类真正成为生活新时尚。开展志愿者、物业服务人员的培训,普及垃圾分类常识,落实垃圾分类标准和要求,积极引导广大居民主动分类、规范分类、科学分类。在校园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养生态文明理念,形成良好生活习惯,使之成为家庭乃至社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员和监督员。

三、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要充分重视源头减量,积极开展光盘行动,关注商品过度包装问题,积极推进菜场湿垃圾源头减量,深入推进规模化菜场湿垃圾就近就地源头减量化,因地制宜推进有条件的农村配置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设施建设。要对照《条例》要求和最新示范区、示范街镇评价标准,加强投放点设施配置和维护,关注24小时投放点投放秩序,规范生活垃圾收运处各个环节,打造更多各有特色精品村居、精品单位。要推进两网融合体系建设布点和有效运行,大力支持资源回收技术研发,扶持资源回收类企业发展,提高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能力。要高度重视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针对新冠疫情的常态化发展,加强医废收运处置能力建设,形成医疗废弃物常态化处理机制。

本报告及上述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并在三个月内(20213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附件:关于检查本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暨垃圾分类工作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附件

 

关于检查本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暨垃圾分类工作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以及市人大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区联动执法检查的工作要求,常委会对检查本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并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代表进社区、集中视察等方式,赴居民区、菜市场、商场等开展明察暗访,对本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同时,结合年初区人代会期间提出的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代表议案办理,将执法检查和议案办理紧密结合,加强与市人大和街镇人大联合联动、与各专工委的协同配合,对垃圾分类收运处各个环节进行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持续跟踪监督本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处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对《条例》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全面贯彻市人大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关于青浦区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议案办理工作方案》,聚焦《条例》贯彻实施和本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从落实法定职责、加强工作协同、长效管理机制、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重点行业和场所管理、湿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设等六个重点问题开展监督,并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福任组长,副主任赵宏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城建环保工委委员以及提案代表。

529,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议案办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市人大执法启动会的精神,对本区执法检查、议案办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徐泾镇、盈浦街道、绿化市容局等单位进行了相关工作汇报,区府办、区发改委、区经委等17家单位参加会议。6-8月,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头带队对全区各街镇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活动,坚持明查与暗访结合,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结合,解决问题与深入调研结合,执法检查与监督整改结合,通过组织一次集中随机抽查暗访、一次集中视察、一次网上问卷调查、一次重点监督、召开一系列座谈会,有力推动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各街镇人大根据市、区人大工作部署,分别召开启动会议,发动区、镇两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执法检查活动共组织发放网上调查问卷900余份,开展执法检查活动69次,检查点位289个,发现问题209个,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725人次。

二、议案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一以贯之,持续监督。垃圾分类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区人大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监督坚持久久为功、积极作为,在2018年议案办理、2019年《条例》制定和施行前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将议案办理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监督调研与宣传教育相结合,重点监督与广泛动员相结合,有力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推动本区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有力有序、层层加力,取得明显成效,本区垃圾分类实效测评已连续两次位列全市第五。

(二)各方联合,依法监督。针对垃圾分类监督管理涉及单位多、形成合力难的问题,各专(工)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条例》规定要求,深入各监督联系部门对执法、宣传、财力支持等开展全方位监督,促进各政府部门加强各自领域行业监管,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力度。疫情期间,对医院、隔离点等场所医疗废弃物、隔离人员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等开展重点监督调研,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开展。7月初,区人大还结合代表年中视察,对村居、商场、医院等各类场所垃圾分类情况进行专项视察,全面监督《条例》贯彻落实。

(三)务求实效,闭环监督。坚持监督闭环思维,一方面,积极发挥自身密切联系群众的先天优势,广泛听取居民、志愿者、环卫工作人员等各方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交流反馈,推动问题及时整改,彰显人大监督刚性。另一方面,积极创新监督形式,在引入第三方对本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两网融合工作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价成果,有的放矢,精准推动政府部门工作开展,有力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使人大监督更加精准、更有力度。

三、本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

(一)加强宣传,分类氛围更加浓厚。年初,本市重新了修订并发布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示范区评价标准。在新冠疫情下,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镇坚持宣传不放松、督查不停歇、标准不降低,分层次、分类别、分批次对街镇村居干部、楼组长、居民代表进行新标准的专题辅导、专场培训,确保工作标准再提升、要求再落实。各街镇通过组织垃圾分类乡村运动会新时尚、新航程、新作为党建徒步等活动,借助党建服务点、睦邻客堂间等平台,通过宣传版面、墙画、迎风旗等形式,广泛开展全媒体全阵地、视听结合的宣教活动。基层村居积极探索推进垃圾分类红黑榜制度等方式,曝光不文明行为;推动绿色账户积分兑换,吸引居民自觉参与,从正反两个方面培养居民意识,推动习惯养成。

(二)层层推进,工作实效持续提升。以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创建为抓手,发挥党建引领、村居自治作用,全覆盖推进居住区、农村地区及单位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全面对标村居五有标准和单位四规范要求,按照街镇区域内 95%以上居住区、行政村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达标,85%以上街镇达到示范街镇标准,积极推动精品居住区精品村精品单位创建,努力形成规范、标准、创新、可复制性强的分类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本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始终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压实村居、物业、收运等各单位责任,辅助分拣、工作巡查、志愿服务等各项制度逐步建立,垃圾分类常态成效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三)优化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完备。各街镇按照以点带面原则,加快居住区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点位设置、垃圾厢房改造、分类容器配置,推进楼道口垃圾容器调整和撤桶。居住区及农村地区垃圾厢房因地制宜按照二分类或四分类要求改造。年初,按照新规要求,全面推进定时定点投放点升级改造,增设破袋工具、洗手设施、除臭装置等,提升改善垃圾投放环境。推进两网融合体系建设,完善村居点、站、场布局,督促企业实行专车划片包干上门收集,可回收物收运处体系逐步健全。全区累计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位 1482 处,完成垃圾箱房改造 801座,累计设置两网融合回收点 589个,中转站 7座。另有82个两网融合回收点、1座中转站和1座集散场在建,将于12月底前完成。

(四)严格执法,《条例》刚性不断显现。加大对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行政执法力度,开展雷霆专项执法行动,对住宅小区、农贸市场(菜市场)、学校、医院、生活垃圾收运企业开展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未规范配置分类容器、未开展分类驳运、分类实效不达标的单位进行查处,对典型案例予以媒体曝光。截至今年10月底,全区共办理生活垃圾类案件350件,处罚52.6万元。其中涉及单位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案件20起,罚款19.5万元;涉及单位未分类投放、分类驳运的案件29起,罚款20.9万元;涉及单位乱倒垃圾的案件11起,罚款11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本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稳步推进,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努力解决。

(一)物业企业成本明显增加。《条例》规定,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为此,各物业企业一方面需要增加保洁员、巡视员等人员配置,且由于工作时间延长,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明显。另一方面需要增加垃圾除臭费用,定时喷洒专用生物除臭剂,以减少垃圾厢房、定投点臭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增加了物业企业的运营成本。

(二)部分垃圾厢房等场所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小区都按要求推进了垃圾厢房的建设,基本解决了的问题,但受客观条件限制,部分小区垃圾厢房面积较小,无法确保垃圾桶全部入房。部分小区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无固定堆放场所,影响小区人居环境。

(三)居民群众的分类投放意识仍需进一步培育。当前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90%以上,但仍有少数居民不分类甚至乱扔垃圾的情况,尤其是在一些外来人口、流动人口较多的场所问题相对突出。此外,由于居民作息时间、生活习惯的差异,很多居民难以做到定时投放。为了避免居民乱扔垃圾,较多小区垃圾厢房只能24小时开放。总体而言,定点投放习惯逐渐养成,定时投放落实仍有难度。

(四)执法力度需要加大。一方面是对居民个人的执法力度不够,对个别居民违反条例的行为至今未有行政处罚的案例。对此,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对加大居民小区行政执法的呼声很高,迫切希望城管执法部门能够加强对居民个人垃圾分类的执法力度,并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来加大《条例》的震慑力。另一方面是部分体制内单位、双管单位的执法力度不够。有少数单位自身对垃圾分类工作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落实,属地街镇对其管理缺乏抓手,工作相对滞后。

(五)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能力还有缺口。湿垃圾末端处置能力不足,处置企业尚不能满负荷运行,仍有部分需运送到浦东老港进行处理,运输成本明显增加。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等收运处置能力不足,塑料泡沫等低价值可回收物运输、回收成本较高,影响了企业回收的积极性。

(六)政策机制还不够完善。部分职能部门在推进居住区、实体企业、沿街商铺、餐饮单位、菜场、学校等场所垃圾分类工作的过程中,管行业,也管垃圾分类的要求落实不到位,与街镇合力推进机制有待加强。菜市场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等源头减量制度执行不到位,企业因成本增加、处理设施技术不成熟等原因不愿意采取就近就地处理的方式,对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上政策和补贴的导向激励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五、几点建议

生活垃圾分类事关群众生活环境改善,事关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事关绿色可持续发展,是对城市文明程度和治理能力的综合考验。本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加强科学管理,健全长效机制,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进一步提升青浦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营造浸入式宣传环境,增强垃圾分类的存在感、时尚感。今年以来,新冠疫情的发生对垃圾分类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部分居民群众的分类意识不同程度地有所弱化。要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持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改变传统观念,使垃圾分类真正融入生活、养成习惯、形成时尚。要针对不同年龄群体和城乡环境差异,制作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动漫画等宣传品,在电视、新媒体,在地铁、公交、出租车,在户外宣传媒体等滚动播放,使垃圾分类宣传浸入城市生活的各个角落。要在流动人口、外来人口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公益活动,让垃圾分类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楼宇、进商圈、进工厂,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最为时尚的生活态度。要加强典型引领示范,按照全程分类的要求,在居住为主的生活圈、白领工作的办公圈、单位经营的商业圈等开展精品打造,通过样板展示辐射带动相关单位与个人共同提升垃圾分类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二)完善精准化扶持政策,增强垃圾分类的规范性、有效性。要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杠杆作用,使垃圾分类工作良性循环,持续深化。针对目前湿垃圾末端处置能力不足、成本过高的问题,加快推进湿垃圾资源化末端处置能力建设,推进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设备的应用和技术升级,对引进、应用湿垃圾末端处置技术的单位与企业按照处置量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强化政策导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要对照《条例》的相关要求,针对目前垃圾回收行业不规范的问题,将垃圾分类减量指标与企业获取补贴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垃圾回收的补贴标准,大力支持资源回收技术研发,扶持资源回收类企业发展,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金进入资源回收行业。要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合理的物业激励政策,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企业服务合同规范,督促物业企业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针对新冠疫情的常态化发展,加强医废处置能力建设,形成医疗废弃物常态化处理机制。

(三)构建共治型参与体系,增强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垃圾分类不是一个简单的环境问题,而是一个综合治理问题,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治理。要不断健全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共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培育一批专业、创新、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垃圾分类第三方社会组织或企业,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规范的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参与机制。要大胆创新思维,大力推广绿色账户与大型商超、便民超市以及支付宝等互联网金融进行对接,促进前台积分便捷化、平台管理智能化、后台运作市场化,使垃圾分类获得的信用积分可用于消费支付,增强对青年人和白领群体的吸引力。要探索将垃圾分类减量纳入小区综合治理范畴,将垃圾分类条款纳入村居民公约,积极鼓励居民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大志愿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提升垃圾分类管理自治、共治水平。

(四)形成合理化评价机制,增强垃圾分类的软引导、硬约束。要切实解决垃圾分类的最后一公里,不仅要靠软性的激励引导,还需要相关法规制度的硬约束保障。要坚决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府、收运处企业、物业、社区和居民在垃圾分类减量中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居民个人和机关单位、双管单位等执法检查,加强对违法典型案例宣传,增强法律法规的约束力震慑力。要针对本区物流产业集聚的特点,鼓励企业消除过度包装现象,倡导包装简约化。要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各类单位主体予以科学评价,加强生活垃圾数据统计审核管理,加快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了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