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区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书面审议了《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张国兴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各类国有资产的监督,深化区属国资国企改革,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监管,为推动新形势下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注重完善制度建设、严守出入口关、盘活存量资产等,做了大量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资产使用,提升了资产使用效益。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发言中,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管资产与管资金并重,树牢法治观念、责任观念,有效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部门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研究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厘清部门管理边界,健全资产内控管理,织牢织密管理网络,实现资产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顺应资产管理信息化进程要求,完善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系统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数据共享共联、信息共享共用。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机制,加速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知识更新,强化资产管理队伍建设。
二、深化全程管理,切实提升资产质效。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强化资产的配置与职能相匹配、与预算相结合,完善配置程序和标准约束,把好资产入口关。深化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加强长期闲置资产的调配调剂,加大统筹使用力度,理好资产存量关。优化资产处置流程,加大对往来款项、公用基础设施等各类资产的清理,盘活各级各类资产,守好资产出口关。认真梳理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对确权有困难的资产,深入研究解决方案,寻求可行解决路径,尽快明晰产权、完成登记;对占用使用的资产全部纳入政府部门统一管理,明确标准、核实内容,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强化监督服务,全面实现闭环管理。高度重视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强化监管和跟踪,寓监督于服务中,以确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出质量、管出效益。落实分级监管要求,加大对撤并单位、搬迁单位各类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实资产清查核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镇级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帮助镇级单位用好管好资产,全面反映镇级国有资产家底。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转固”工作,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完工后尽快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和竣工决算审计,做好资产移交入账等工作,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运用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等结果,最大限度形成监管闭环,实现资产安全高效使用。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并在三个月内(2021年1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附件:关于2019年度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附件:
关于2019年度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精神,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先后赴区财政局、区机管局调研本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重点开展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组织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水利管理所、区城市建设综合管理所、徐泾镇政府和金泽镇政府等18家部门、单位开展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与管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本市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部署要求,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的意识不断增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管理工作不断规范,较好地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区政府相关部门汇总统计,截止2019年底,我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数430个,资产总额165.22亿元,较上年增长12.16%;负债总额28.41亿元,较上年减少9.50%;净资产136.81亿元,较上年增长18.03%。
其中:我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24.03亿元,同比下降2.61%;负债4.88亿元,同比下降50.5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41.19亿元,同比增长15.13%;负债23.52亿元,同比增长9.34%。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在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益等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构建。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建章立制工作,对资产取得、使用、处置、办公用房及设施设备配置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形成管理制度体系,推动资产闭环管理。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实施分层管理机制,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资产管理环节不断夯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将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纳入全过程监管中。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不断摸清家底、厘清关系,做到边清查边整改。加强出租出借资产行为监管,规范审批、备案等程序,强化约束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资产管理模式不断探索。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统一政策和标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房产权属转移登记工作,推动办公用房维修统一办理各项前期手续、施工及竣工后审价审计等工作,实施区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化。严格资产处置审批管理,对资产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但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涉及面广、总体情况复杂、历史沉淀多等原因,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管理理念认识有待提高。相关部门虽然能认识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长期形成的“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等现象仍存在,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社会建设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中的支撑作用等认识不够到位,对往来款项、实物等各类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二)产权管理基础有待提升。受各种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还有一些资产登记、变更、注销、处置、盘点不及时,资产核算不准确,家底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有些“在建工程”没有及时转为固定资产等问题的存在,造成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不明晰、权证不完整、资产规模的真实性受影响等情况的出现。
(三)资产管理效能有待加强。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尚未实现全面统筹整合、调配盘活机制,资产闲置和资产紧缺共存的现象依然存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财务核算、部门决算等系统的有效衔接不足,数据共享共用还不充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体系还未真正建立,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有待提升。
三、相关意见建议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保障职能履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对促进转变政府职能、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加强社会建设、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管好用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益,结合调研中反映的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资产管理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主体。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各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资保障。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理顺管理体制机制,督促部门单位把资产的配置、使用、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区财政局和机管局要充分发挥归口管理职责,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部门单位提高资产管理质量;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要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做到管理使用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维护资产安全的责任履行到位,切实减少资产浪费和流失,提升非经营性资产使用效率,提高经营性资产使用效益。
(二)强化资产管理基础,提高管理综合水平。
要进一步完善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财政及主管部门要加强全过程监管,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建立资产配置分类标准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转固”、账外资产入账等工作,实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的原则,抓紧对历史遗留问题深入调研,划清责任,分类处理,做到责任明确、处理恰当;加大对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的业务培训,强化对镇级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加强部门单位执行资产管理各项规定的审计监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和监督队伍。
(三)强化资产管理建设,促进管理效能提升。
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作,对行政事业单位确权有困难的房产进行研究,制定解决办法,推进相关手续补齐、明晰产权等系列工作的开展;推动将闲置资产纳入区机管局的统一管理运营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部门单位的行政运行成本;加强财政信息平台建设,优化管理流程,打通“数据壁垒”,加强不同系统间数据的有效对接,逐步实现数据的互通共享共用,为提升资产数据质量、实现资产动态监管提供保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以科学规范配置国有资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国有资产节约高效使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