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审议意见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1-10-14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721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金俊峰所作的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胡海民所作的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保障法》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推动《保障法》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指出,在提升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水平、落实精细化就业创业服务举措和首次就业保障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1.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要加强普法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内容开展浸润式普法教育,把讲法说法与双拥工作、最美退役军人评比、建设新青浦新生活的奋斗故事结合起来,推动法律实施更加深入人心。要认真做好褒扬激励,加大走访慰问力度,落实基层走访慰问资金,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加重大庆典活动。要以贯彻实施《保障法》为契机,全面总结本区拥军优属工作经验成效,助推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建设。

2.提高权益保障水平。要发挥好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站点的服务阵地作用,在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基础上,注重强化服务意识、业务能力等软实力建设。要精心组织协调开展好各类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完善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加强参与健全与退役军人的沟通机制和诉求表达渠道,妥善处理退役军人安置遗留问题

3.推动优待举措落地。要积极向市级部门呼吁,确保《保障法》规定的相关优待措施落地见效。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原则,在普惠的基础上落实好叠加优待,结合青浦实际加强创新探索,主动跨前工作,在退役军人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公立医院就医和金融机构办事优待服务等方面探索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提高退役军人对抚恤优待的切身感受。

4.加强就业创业扶持。要研究制定区级层面关于退役义务兵首次就业托底保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统筹全区的退役义务兵就业安置工作,各街镇首次就业托底保障做到全覆盖。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探索制定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给予专项补贴的倾斜政策。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加大退役军人招录力度,设置一定数量定向招录岗位,实施同等条件优先录用。要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导向,推进创业园区退役军人专区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效性。

执法检查报告及上述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并在三个月内20211130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附: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

附件

 

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

 

——2021721日在青浦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海民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今年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作为首部事关退役军人权益的全国性法律正式实施。为保障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这部法律在本区贯彻实施得更有温度和力度,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今年3月下旬—7月开展《保障法》执法检查。现在,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作报告。

一、执法检查的总体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先后印发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召开执法检查启动会,组织全体执法检查组成员开展学习培训。执法检查组聚焦退役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和褒扬激励、服务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活动,分别听取区退役军人局、区人社局、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区国资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科委等部门的专题汇报,赴华新镇、金泽镇进行实地检查视察,与不同类别的退役军人群体代表,优抚对象、驻区部队代表和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工作人员代表,区镇人大代表等开展座谈走访调研。在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前夕,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执法检查组成员开展集中视察活动。

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突出了三个特点:一是加强工作联动。执法检查组以社会委成员为骨干构建,同时吸纳相关委室及部分基层代表共同参与。与赵巷、徐泾、金泽、夏阳等街镇人大开展联动执法检查,区分不同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调研,拓展了工作深度。区退役军人局指定专人全程配合执法检查,体现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二是充分听取意见。注重听取退役军人自身的意见是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的一大亮点,整个执法检查共召开全区最美退役军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抚对象、社区干部等不同群体中的退役军人代表座谈会8场,当面听取意见70余人次、意见数量达40余条。三是注重发挥代表作用。邀请本届以来提出涉退役军人建议的代表和其他关心退役军人工作的代表全程参加,结合代表建议督办和回头看,提升执法检查效果。

二、贯彻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自退役军人局组建至《保障法》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推动法律有效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重视法律宣贯,社会尊崇氛围不断增强。法律实施伊始,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即将学法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线上线下融合等形式积极开展浸润式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在普法宣传基础上做好褒扬激励工作,为全区所有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颁发相关纪念章,制播公益宣传片,开展全区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挖掘退役军人抗击疫情的先进事迹,营造尊崇军人、关爱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严格依法依规,接收安置任务全面完成。落实好军转干部安置的政治任务。近5年共安置92名军转干部,安置方向均为机关或参公单位,涉及42家机关单位和11家参公单位,安置情况和满意率在全市保持前列。对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义务兵,多数街镇建立首次就业保障机制,消除退役义务兵就业后顾之忧。落实社工保底军嫂安置模式,每年实现100%安置完成率,对需要转学、入学的退役军人随迁子女,全部就近安排优先入学,切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三)强化政策引领,就业创业服务持续推进。制定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和专项扶持资金。每年为退役军人开展专场职业指导和就业招聘活动,助力实现市场化就业。区镇机关、事业单位、村居等带头招录退役军人,今年村居换届工作完成后,全区各村居干部中退役军人达525人,占比24.4%。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大赛,组建志愿专家指导团队,采集就业创业意愿信息,运用地方教育专项资金,支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提升项目。

(四)构建工作网络,服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建立覆盖区、街镇、村居的三级服务网络。配备相应工作人员,依托服务网络开展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抚恤优待工作,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制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为退役军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700余名退役士兵集中补缴社保,落实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在各街镇设立青浦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点,提高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水平。加强退役军人工作考核,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纳入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镇的考核评价内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为贯彻实施《保障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法律实施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除了国家和市级层面的相应配套法规政策尚未出台之外,以下问题需予以关注。

(一)权益保障的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特别是基层服务机构的服务能级、运营质量、工作力量配置,以及信息化工作水平等仍有提升空间。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还有待改进和提高。二是优待政策措施还需加快落地。由于国家及本市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尚未出台实施,以及一定客观因素限制,《保障法》所规定的退役军人就医、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服务尚未在本区落地。三是广大退役军人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身份认同、落实法律优待规定、提高相关经济待遇的呼声较为强烈。对于这些诉求的回应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就业创业服务的精细化水平还需提升。在政策引领方面,虽然区级层面制定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但相关具体的扶持政策仍散落于多个文件,体现普惠性较多、特殊优待较少,尚有进一步整合空间。在教育培训方面,虽然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给予了一定的优惠补贴,但此项工作的宣传面还不够广,退役军人参加培训的意识和意愿总体不够强。同时,职业培训工种目录还不够丰富,培训的针对性不够强,与就业的契合度还不够高。

(三)首次就业保障的机制落实还不够平衡充分。就业安置是军人退役后最关注的问题。虽然《保障法》对以自主择业形式安置的退役义务兵,未明确首次就业托底保障的责任,但从本区实际看,部分退役义务兵的择业能力不够强,实施首次就业的托底保障,仍是提高退役军人服务质量、增强广大退役军人获得感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当前,部分街镇还未落实首次就业保障机制,部分街镇在实践中形成了相关做法但未固化为制度性安排,区级层面尚未形成相关指导性意见。

四、有关意见建议

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提升广大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离不开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进一步推动《保障法》在本区正确有效实施,结合本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夯实基础保障,持续提升社会尊崇度。要继续加强法律学习,领会贯彻法律精神,充分认识《保障法》之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以法律为准绳指导工作实践,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好退役军人权益。加强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内容,利用各种现代和传统媒介深入开展浸润式普法教育,推动法律实施更加深入人心。要认真做好褒扬激励,加大走访慰问力度,落实走访慰问资金,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加重大庆典活动,创作更多展现青浦退役军人风采的主题文艺作品,推进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要进一步激发参与热情,发挥好退役军人在爱国主义教育、新时代青浦幸福社区建设和区域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要以贯彻实施《保障法》为契机,全面总结本区拥军优属工作经验成效,助推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建设。

(二)进一步优化服务管理,持续提升工作认同度。要加强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重视涉退役军人相关信息的采集、比对和录入,推动完善退役军人信息数据库,注重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打好基础。要发挥好基层管理服务机构的连心桥作用,精心组织协调开展好各类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打造让广大退役军人暖心、舒心、放心的活动家园。要加强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增强服务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学习,历练工作本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提升为退役军人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做实就业安置,持续提升扶持精准度。要研究制定区级层面关于退役义务兵首次就业托底保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统筹全区的退役义务兵就业安置工作,各街镇首次就业托底保障做到全覆盖。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高质量做好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加大退役军人招录力度,设置一定数量定向招录岗位,实施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建立完善我区退役军人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加速人职匹配,鼓励区内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和补贴措施。探索建立区级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进创业园区退役军人专区建设。要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导向,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效性,同时积极为驻区部队开展教育培训提供支持服务。

(四)进一步落实优待举措,持续提升服务满意度。要积极向市级部门呼吁,确保《保障法》规定的相关优待措施落地见效。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原则,在普惠的基础上落实好叠加优待,结合青浦实际加强创新探索,主动跨前工作,在退役军人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公立医院就医和金融机构办事优待服务等方面探索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提高退役军人对抚恤优待的切身感受。要健全与退役军人的沟通机制和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听取退役军人的意见,妥善处理退役军人信访问题。对于退役军人反映集中的重大问题,耐心解疑释惑,认真分析研究,切实推动解决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