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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关于区监察委开展廉政教育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12-01

区监察委员会:

11月18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叶靖所作的区监察委关于开展廉政教育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区监委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国家监委、市监委关于廉政教育工作的指示要求,依法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积极有效开展廉政教育工作,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态势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支撑。同时指出,廉政教育工作在拓展深度、提升实效、打造品牌及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监察及廉政教育工作的全过程,认真履行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落实国家监委、市监委的指示要求和区委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创新廉政教育的形式、方法和内容,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对于构建推进“三不”机制的作用,不断增强廉政教育的穿透力和感染力。

2.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要加强廉政教育工作的制度建设,明确廉政教育的内容、对象、时间、效果,促进廉政教育工作常态、长效、规范开展。完善区属企业非党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工作机制,确保廉政教育对象全覆盖。

3.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要分层分类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抓牢街镇、村居、“两代表一委员”换届的关键时期,抓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班子这个重点群体。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作用,在强化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的同时,用好身边的廉政勤政典型,强化正向激励引导。加强阵地建设,发挥各级融媒体的作用开展线上教育,引导公职人员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打造最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堂。

4.进一步做实指导统筹。要加强区级层面廉政教育资源的统筹,为基层提供更多生动鲜活的警示教育素材和案例。发挥派驻机构在指导、督促被派驻单位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方面的作用,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帮助被派驻单位厘清工作职责。加强基层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廉政教育专项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基层宣教队伍。同时,通过建立廉政教育专家资源库和兼职讲师团等方式,进一步充实廉政教育的工作力量。

上述审议意见及调研报告,请区监察委员会予以研究,并在三个月内(2022年2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附:关于区监委开展廉政教育专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附件

 

关于区监委开展廉政教育专项工作情况的

调研报告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监察委员会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的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结合青浦工作实际,区人大常委会对区监委廉政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专项监督调研的基本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对区监委廉政教育情况的监督调研,具体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准确领会工作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监委专项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监察法规定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深刻认识做好此项工作对于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丰富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专项监督工作,成立了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监察司法委组成人员任组员的专项监督调研组,具体组织实施专项监督调研工作。区监委全程与监督调研组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积极配合工作开展,指派专人列席调研、听取意见。三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自6月召开专项监督启动会、听取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后,分别赴华新镇、金泽镇实地调研,召开赵巷镇等5个街镇纪检监察干部、村居干部和人大代表,区人社局等8家政府职能部门,青浦工业园区和区融媒体中心等6家区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参加的调研座谈会,实地考察了区廉政教育基地,全面了解基层廉政教育工作情况和对监委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掌握了监督调研的第一手资料。

二、区监委廉政教育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区监委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国家监委和上级监委关于廉政教育工作的指示要求,依法履行监察法赋予的相关工作职责,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积极有效开展廉政教育工作,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态势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支撑。

(一)工作认识到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坚决贯彻监察法规定,确保我区廉政教育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将廉政教育作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对于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的作用,注重解决总开关这个根本问题。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向区委汇报工作部署,提出工作建议,加强对全区各委办局、街镇领导班子开展廉政教育的监督指导,将廉政教育内容纳入反腐倡廉建设具体工作规划,纳入区行政学院公职人员培训课程和对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环节。

(二)工作机制健全。注重发挥制度机制建设在廉政教育工作方面的作用,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聚焦关键少数,开展区监委主要负责人与各区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经常性谈心、日常提醒谈话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形成有制度、有程序、有标准、有阵地的规范化提醒督促机制。聚焦选人用人,制发《关于完善青浦区监委廉政审核工作的通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制定《关于开展廉情抄告回告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督促问题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聚焦典型案件,比如针对公职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的不正之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又如殡葬管理中的漏洞,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考核管理制度,注重从源头防控廉政风险。

(三)工作重点突出。找准廉政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和重要节点,增强廉政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注重日常学习。区各级单位、部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察工作和廉政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规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等作为开展廉政教育的必修内容,筑牢防腐拒变思想根基。深化警示教育。区监委结合本区案件查办实际,拍摄七部《身边的警醒》系列警示教育片,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发挥警示教育的预防、教化和震慑作用。抓住重要节点。区监委和各级党组织坚持在重大节假日前夕、换届工作期间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四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加大廉政教育工作力度,增强工作实效。

(四)工作载体丰富。加强廉政教育阵地建设,积极弘扬廉政文化。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清风青浦”微信公众平台,把制度和规矩“装进”手机,将廉政教育送到每一名公职人员的“指尖”。打造“青莲讲堂”廉政教育品牌,组织“百村千人”廉政教育。借力朱家角“文化大桶”宣传平台,创建廉政教育基地。依托环城水系资源禀赋,打造具有青浦历史文化底蕴、江南水乡特色的廉政文化长廊。各街镇村级等基层单位,结合实际推出一批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艺作品,整合相关资源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政文化休闲、活动、学习场所,推动廉政教育触角向基层延伸。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本区的廉政教育工作成效明显、值得肯定,但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和问题需引起重视。一是对新形势下廉政教育工作的思考研究还需深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的形势任务,对廉政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廉政教育工作有待更新理念、加强前瞻思考和系统谋划。比如,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廉政教育对于构建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方面的作用,如何加强廉政教育工作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如何推进派驻机构参与被派驻单位的廉政教育工作,等等。二是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提升。廉政教育的形式内容还不够丰富、与不同单位岗位性质的匹配度不够高,生动活泼、入脑入心的新媒体宣传教育形式运用还不够充分,对廉政教育成效的评估和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廉政教育的对象还需进一步向全方位覆盖拓展。三是对基层工作的指导还需加强。据调研了解,个别基层单位对廉政教育工作重视不够,未真正做到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部分基层单位对廉政教育的责任主体认识存在偏差,寄托于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同时,基层单位普遍存在警示教育素材不够丰富、廉政教育工作人手不足等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的需求比较迫切。

四、相关意见建议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结合本区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思考谋划,增强工作的全局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和廉政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廉政教育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推进。要认真研究监察法关于廉政教育的法律规定,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创新探索,确保廉政教育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要严格把握新时代廉政教育的工作规律,结合区域工作实际,积极研究破解本区廉政教育工作存在的短板不足。要把廉政教育工作放在推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发挥廉政教育在反腐败斗争、选人用人和区域治理方面的作用,为青浦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有效性。要推进廉政教育融入“三不”一体推进机制,将廉政教育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加强廉政教育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工作的有机衔接和深入融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的功能作用。要充分运用融媒体宣传理念,加强全区廉政教育资源整合,打造更多“线上+线下”廉政教育品牌和廉政文化阵地。要区分不同单位的岗位性质和廉政教育的受众层次,在加强警示教育基础上开展正面典型宣传教育。要重点关注非党公职人员、单位技术骨干等群体,提供更多差别化、个性化廉政教育方案,确保廉政教育实现全覆盖。要研究制定廉政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进一步做实指导统筹,增强工作的整体性。要提高对基层廉政教育工作指导的精准度,加强沟通协调和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区级层面廉政教育资源的统筹,为基层提供更多生动鲜活的警示教育素材和案例。要持续加强对全区廉政教育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各单位常态化、多维度、全覆盖抓好廉政教育。要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在指导、督促被派驻机构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方面的职能作用,增强廉政教育的预防和警示质效。要继续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向基层延伸,及时总结基层单位开展廉政教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发动基层群众参与廉政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加强基层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学习培训和专题讲座,强化廉政教育专项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基层宣教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