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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协作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07-07

区人民法院:

2022622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麦珏所作的区法院关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行协作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公安青浦分局、区规资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办、区税务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街镇人大负责同志、区人大代表在审议中认为,示范区三地法院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推进示范区一体化执行协作,为跨区域执行协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一体化执行协作工作新局面正在形成。区法院在三地司法协作中发挥牵头引领作用,在执行协作方面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举措,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同时指出,执行协作在拓展广度深度、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协作效能、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街镇人大负责同志、区人大代表在审议中,提出了以下审议意见:

一、聚焦主题主线,完善执行协作“一体共商”机制。致力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使命任务,打通思想认识上的堵点,树立协作共赢理念,就执行协作的重点领域达成共识。要完善工作措施,细化任务清单,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执行协作协议落到实处。要以更高的站位和视角,探索建立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司法协作机制,围绕司法理念、执行文化建设、案件管理等工作深入交流研讨,相互学习借鉴,与吴江、嘉善两地法院建立常态化联络和会商沟通机制,为持续推进一体化执行协作奠定基础。

二、坚持改革赋能,完善执行系统“一体共建”机制。全面推进执行体制、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执行管理和执行监督等各项配套改革,强化异地执行通报和保障,确保示范区执行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前行。以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执行协作中的应用,在实现三地办案标准规范、统一上下功夫,对一体化执行协作的手段、流程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大力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着眼互联互通,完善执行信息“一体共享”机制。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为目标,聚焦不动产登记等涉执高频事项,积极争取开放线上查询,打通数据共享的堵点,实现示范区内信息查询实时办理、无缝对接。抓住“长三角数字干线建设契机,在软硬件方面加快迭代更新,正确处理好安全、开放、发展之间的关系,推动信息系统和数据实现更广领域的共享和运用,有效提高执行协作工作效率,构建领先的独具示范区特色的互联网司法模式。

四、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执行办案“一体共治”机制。加强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在三地执行干警交流轮岗挂职、司法警察和执行辅助人员共享共用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切实提升办案质效。紧紧依靠示范区三地党委的领导,加强诉源治理,构建各方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立审执破”全流程各环节功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积极争取市高院的支持,加强与区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针对涉执业务建立完善对应的协作机制,形成助推一体化执行工作合力。

上述审议意见,请区法院予以研究,并在三个月内(930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附: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协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青浦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执行协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协作是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适时开展了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协作工作情况的调研,赴区法院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召开相关部门单位座谈会,邀请市高院执行局领导听取意见建议,与吴江、嘉善两地进行联动调研,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全面了解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推动示范区执行协作取得更大进展。

一、示范区执行协作工作基本情况和成效

一是协作机制不断深化。示范区三地法院及早谋划,2019年5月首次签署《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法院执行备忘录》,联合发改、政务数据管理部门签署涉执行内容的各项合作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工作规则等9个文件,执行领域协作内容和执行协作机制不断深化拓展,引领推动区域司法执行协作取得丰硕实践成果。2019年以来,三地法院依托执行协作机制,进行执行事项委托,区法院发起事项委托34件,受理吴江、嘉善事项委托75件,提高案件执结率,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执行标准更加统一。示范区三地法院联合出台工作指引,健全执行业务部门对口交流机制,建立涵盖执行条线在内的跨省域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执行协作工作观摩会、经验交流会、执行协调会。充分发挥各地司法资源和信息技术优势,加强信息共建共享,促进执行管理、执行效率和司法保障水平共同提升。每年开展执行典型案例评选和发布活动,打造执行精品案例培育的“示范区模式”,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适法统一。

三是信用联惩成效初显。示范区三地法院会同发改部门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协作,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示范区三地信用平台,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和智能化应用场景,实现“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资经营、不动产购买、高消费等方面处处受限。同时,三地法院通过联合曝光台、跨省公交车载电视等渠道和媒介,累计联合曝光失信被执行人600余名,实现“一地失信、三地联惩”,倒逼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四是执行改革开篇破题。示范区三地法院聚焦推进“执行一件事”改革,会同政务数据管理部门,在全国首创跨省域全流程数字协同,上线“长三角示范区执行在线”平台,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例如,嘉善法院在收到我院在线协作请求后,联动公安、税务等部门实现财产查控领域19个事项“一网通办、一日办结”,以往需要3-15天才能办结的事项,办理时间最短可缩至5分钟。这一创新成果不仅是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典型案例,也成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的一个示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示范区三地法院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为汇聚执行协作合力、提高跨域执行一体化水平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引起重视。

一是工作认识不够到位,执行协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区一体化执行协作的背景意义、工作机制以及典型案例等宣传学习的力度不够,协作就是帮助,想帮就帮,不是强制性义务的本位思想仍然存在,个别执行干警的工作作风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部分职能部门的协作意识和整体思维仍然比较薄弱,对一体化执行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影响了执行工作效率。

二是数据共享不够畅通,执行协作的信息化支撑有待进一步加强。数据资源共享是执行协作的关键。调研中发现示范区三地对涉及执行的政务数据开放程度不一,尤其是我区涉及执行协作高频事项的政务数据尚未完全开放,通过“法官跑腿”完成数据交换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三地执行工作各自依托独立的执行系统,可谓千差万别,并且互不兼容共享,虽然已建成“长三角示范区执行在线”平台,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受数字协同工作涉及面广、相关方面数据管理权限不足等因素影响,平台升级遇阻,制约了区域执行一体化发展。

三是协作内容较为单一,执行协作的制度创新有待进一步深化。目前示范区执行协作仅限于一些委托事项,如调查、送达、协作执行等。示范区三地都在积极通过制度机制创新探索解决“执行难”,但由于制度创新的切入点和侧重点不尽相同,客观上也导致各项执行工作发展不均衡。执行协作机制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健全,执行协作双方的权限、责任和程序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三、有关意见建议

针对本次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树立一体化的执行工作理念。站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实施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一体化示范区执行协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执行协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理解执行协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思考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执行协作办案带来的困难和挑战,抓住常态化疫情防控新机遇,携手打造示范区执行协作一体化样板,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完善协作机制,构建一体化的执行工作格局。要在更深层次上实现业务协同,扩大区域执行协作范围,在跨域财产调查、查控、处置、产权过户登记等执行事项推进“代收代办”“全程网办”“一网通办”。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对一体化执行协作的手段、流程、机制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实现从点到面的辐射延伸。同时强化重大风险防范、重点案件联动、重大敏感事件舆情应对和涉诉信访案件联合化解。

三是加快信息互通,提升一体化的执行工作质效。必须下大力气打通信息壁垒,重点突破示范区房产、车辆、股权、社保、公积金等各类涉执信息的跨区域共享,推动建立数据共享、动态更新、系统集约的信息化查控新体系。以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为目标,促进已有执行信息平台迭代升级,努力通过“信息跑路”让示范区执行一体化运行更加顺畅高效。共同深度挖掘分析执行案件信息资源,发现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进示范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先行示范。

四是加大学习交流,提高一体化的执行队伍素养。加强区域执行队伍建设,整合培训资源,定期联合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特别要提高执行法官运用先进的执行技术手段破解执行难题的能力。加强工作力量配备,探索建立执行干警交流轮岗挂职机制,围绕典型案例强化交流研讨,提升一体化执行水平。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摆在首位,探索执行结案率和执行到位率的有效衔接,以科学合理的考核,最大限度激发执行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凝聚一体化的执行工作合力。示范区三地法院要落实沟通对接“常态化”要求,细化对接措施,协商确定年度执行协作重点项目,加大落实力度,全力破解执行协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区法院要积极争取市高院的支持和指导,加强顶层推动和统筹协调,同时要主动争取本区各部门单位实现执行联动,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工作。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紧抓责任落实,强化执行资源业务协作和集约调度,在更广范围汇聚执行工作合力。

 

 

 

                                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