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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本区乡村振兴治理有效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08-22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2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农业农村委主任朱思毅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本区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情况的报告》。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政务办、区妇联、区城运中心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委员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治理有效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农”工作总体要求,持续激发乡村自治内生动力,深入推行民主法治建设,着力培育文明乡风,全面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治理有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指出,在村民参与、设施服务、资源整合、经济支撑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党建引领,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要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的统一部署,紧贴本区实际情况,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制定符合本区特点的乡村治理规划和政策措施,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作,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村级各类组织职责定位,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全面提升党建引领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乡村党员队伍建设力度,密切党员与村民的联系,进一步激发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村民参与,引导村民自觉听党话、跟党走。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持续推进基层减负工作,健全村级组织减负工作机制,总结经验、改进做法,切实破解基层减负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难题,释放基层活力。

二、增加投入保障,提高乡村治理整体效能。要加大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基层干部的政治素质、法治素养、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乡村道路、电力、通信、卫生等设施建设,提高乡村公共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乡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丰富乡村文化阵地和文化活动,充分彰显文明乡风的德治效应,提高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以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为抓手,释放更多的群众生活活动空间,分类高效整合、有效融合各类资源,不断提升服务供给覆盖面和精准度。持续加强乡村治理信息化建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深化“幸福云”在创新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打通数据对接壁垒,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切实做到以数字赋能乡村治理。

三、引导村民参与,提升村民自治工作成效。要进一步督促指导完善村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规章制度,聚焦各类乡村治理难点问题,因地制宜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并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自主管理作用,健全落实奖惩机制,引导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健全完善第三方服务评估机制,加强管理和引导。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积极听取村民需求和意见建议,畅通和拓宽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以上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已经817日区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请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并在三个月内(20231130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附件: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关于本区乡村振兴治理               有效情况的调研报告


附件

 

关于本区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治理有效是基础,是保障。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的必由之路。按照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开展本区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情况专项监督调研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联系代表、实地视察等形式,广泛听取政府职能部门、街镇、人大代表、村干部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面调研本区乡村振兴治理有效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区推进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的主要情况

从专项监督调研情况来看,本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治理有效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构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工作新格局。

(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乡村治理基础。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本区深入贯彻二十大报告精神,坚持党建统领乡村治理工作,不断增强向心力。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行动方案》《青浦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工作方案》,以实施五大行动幸福带头人等提升计划为抓手,全面巩固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训,持续开展区级双结对双提升、镇级联村挂厂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结对百镇千村,助推乡村振兴,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建设,强化镇村两级党组织沟通协调和资源整合能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构建结对帮带、共同提高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筑牢乡村治理的基石。

(二)深化数字赋能,探索乡村智慧治理新路径。本区紧跟数字化发展趋势,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持续推进科技赋能,促进乡村治理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助力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在生态、文化、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给村民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公共服务。全面推动数字技术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开发建设幸福云智慧社区全景应用系统,累计上线功能131项,推动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各街镇也积极联动,与幸福云有机融合,将发现机制、技防设施、数据分析等运用到智慧乡村治理工作中,将一网通办自助服务端向村延伸,提高服务效率和针对性,进一步实现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提升乡村治理温度,提高群众幸福感。

(三)创新治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本区积极探索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新方式推进乡村治理工作,并在重固镇开展了积分制工作试点,创新建立五星四责三色两平台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体系。截至6月,微管家治理应用关注人数达12050人,累计兑换积分516450分,有效提升了村民参与度。本区还全面开展清单制工作试点,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落实乡村承担事务清单和村委会协助行政事务清单,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清单、村级事务公开清单等。

(四)倡导良好家风,深化文明乡风建设。本区出台《青浦区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以小家带动大家,让优良家风与文明乡风同频共振。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最美家庭”“美好家园·农村女性智慧课堂等活动,推动乡风文明进村入户。以创建全国、市级文明镇、村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的显示度,积极开展正面典型宣传,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目前,全区已创成全国文明镇3家、全国文明村6家、市级文明镇7家、市级文明村28家。

二、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中,大家普遍感受到本区农村地区的变化很大,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持续改善。但从调研情况来看,在乡村治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瓶颈,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激发村民参与的积极性是推动乡村治理有效的重要一环,但在实际情况中,村民对乡村事务的参与度较低。乡村事务与群众的实际需求匹配度不高,缺乏吸引力,致使村民缺少对乡村事务的了解和关注。基层组织引领作用发挥还不够,方法不多,导致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不高。

(二)乡村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不足。虽然通过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了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但部分地区的发展水平,与村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如农村公益性墓地问题,供需矛盾凸显。又如村民停车需求日益增长与乡村停车位紧缺的矛盾凸显。这些问题表明了乡村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还不足。

(三)乡村治理经济支撑力不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以租赁形式为主,来源单一。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面临瓶颈,项目引进难,缺乏新的增长点。当前,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缺乏自筹资金能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性投入。在乡村振兴示范村的长效管理中,村级支出增加趋势明显,村级集体经济负担越来越重,对乡村治理的资金支持也越来越薄弱。此外,集体经济组织的地区差异也较大,东强西弱的总体格局明显。

(四)乡村治理将面临更多阶段性挑战。随着时代的发展,乡村治理将在老龄化、就业、安全等各方面面临更多样、更复杂的矛盾,如土地减量化后大龄村民就业需求问题、外来人员管理带来的新挑战、基础设施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的矛盾、农民建房问题等,给乡村治理带来了阶段性挑战。

三、意见和建议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基层能力。要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乡村治理顶层设计,深入研究制定本地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要压紧压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乡村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形成职责清晰、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责任体系,切实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保障、有成效。要持续推进基层减负工作,总结经验、改进做法,避免部分因减负工作衍生出的新的负担,释放基层活力,使基层干部能将足够精力投入到乡村治理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容错空间,充分发挥好容错机制的作用,加强正面案例的宣传。

(二)要引导村民参与,进一步激发乡村自治活力。进一步督促指导完善村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规章制度,对村级大事、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等,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公开信息、征求意见,畅通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提高村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修订健全村规民约,完善约束性举措和奖惩机制,鼓励创新模式路径,根据实际情况,紧扣新形势和新要求,与时俱进,充分发挥草根宪法的作用,使其成为乡村长治久安的重要依据和保障。

(三)要力推良法善治,进一步提高乡村法治效力。要着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乡村工作的水平,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在各村普遍设立负责法律服务的专门机构,进一步健全普法骨干网络,充实专业人才队伍。要创新普法形式,加强宣传力度,用更接地气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用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和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洁清晰的法律知识将普法宣传触角延伸到乡村的每个角落。探索按需普法和宣传,根据现实需要和热点话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增强普法成效。

(四)要夯实产业基础,进一步增强乡村治理发展动力。要加强产业规划。根据各镇、村产业基础和发展环境,充分利用现有自然生态禀赋,分类指导、施策。建议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争取市级部门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干部配备等方面的政策扶持,研究适用乡村地区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支持政策,加快补齐发展短板,推动农村产业发展。要提高金融扶持力度。健全农村产业金融扶持政策,鼓励金融企业开展产品和模式创新,加大对农业农村的信贷投入,同时,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和补贴力度,进一步丰富农村保险险种,完善农业保险体系,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盘活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加强区镇统筹,探索组团发展路径,充分利用好村级闲置资产,寻求发展潜力大、风险低、收益稳定的项目,盘活农村集体经济存量资产,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治理有效提供更坚实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