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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本区《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06-11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29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委主任程光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推进青浦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报告》。区发改委、区经委、区数据局、区司法局负责同志,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围绕政务、法治、市场、创新和人文五大环境建设,形成“1+5+9”任务体系,明确九大攻坚任务,并提出“为企办好八件实事”,有效推动了本区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同时指出,在企呼我应、惠企政策、涉企检查、人文关怀等方面还有改进和提升空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驱动理念跃迁。营商环境不仅是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更是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必须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市委、市政府提出要以“永不满足”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程。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传统的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要从本质上由“管理思维”变为“服务思维”,切实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五个转变”,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不当干预,增加政府为企排忧解难力度,有效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锚定问题靶心,强化精准施策。要健全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持续打响“青浦区民营经济圆桌会”等工作品牌,不断丰富政企沟通场景,针对外资企业、科创企业等不同主体,提供个性化服务。深化“企呼我应”专项攻坚行动,加快搭建统一诉求平台,提升诉求流转办理效率,确保企业所提出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照《条例》和本区今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围绕企业用工、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痛点难点问题加快制度研究,建立惠企政策制定常态化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工作机制,加强入企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扩大《条例》和政策知晓度及覆盖面,保障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资源要素供给,确保各项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拧紧责任链条,凝聚攻坚合力。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系统化、协同化的工作格局。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调机制,努力打通工商、税务、社保等数据壁垒,打破数据孤岛,提升数字化赋能深度,打造更加便捷的政企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监管与执法联动、事前与事中事后联动,加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力度和范围,整合检查对象相同、内容相关、时长相近的计划和任务方案,组织实施“综合查一次”,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执法,推动监管信息互认互享,以高效协同的“组合拳”助力企业发展。

四、优化监管服务,焕新营商生态。营商环境优化离不开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推进,加强服务质效需要持续迭代的理念革新、制度创新支撑。推进技术赋能非现场检查,加快实现全流程线上闭环应用,推广应用检查码,归集、共享检查数据,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必要干扰。充分运用信用信息,实施企业日常监管与信用风险等测评结果挂钩机制,分类采取不同监管执法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要积极践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加强对企业的合规合法引导;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提升监管透明度,防止任性执法、过度处罚等。

以上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经69日区人大常委会第70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请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并在三个月内(2025910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附件:区人大财经委关于本区《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附件

 

关于本区《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区人大财经委

 

营商环境是一个城市的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的综合体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以“永不满足”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改革工程,更好地激发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根据市人大上下联动工作要求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3月底启动了本区《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监督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总体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监督调研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推进的原则,对《条例》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调研,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在实践中得到实施,为推动青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本次监督调研工作主要体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继市人大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启动会召开后,第一时间成立了《条例》贯彻实施监督工作小组,具体领导、统筹协调监督调研工作事项。制定《关于开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工作重点、工作方式、时间节点等事项,为高质量有序推进监督调研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突出重点。聚焦《青浦区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九大攻坚任务和为企办好八件实事内容开展重点监督,推动《条例》的落地执行。督促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自查,听取和了解区发改委、区经委、区数据局(区政务办)、区司法局等部门专题汇报。召集青东和青西地区企业代表、在青商会,以及招商经济小区等不同对象,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充分听取企业家、商会代表、人大代表、招商一线干部等对《条例》贯彻落实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强化合力。一方面积极加强与市人大财经委上下联动,另一方面会同区人大研究会、区发改委、区审计局一起与相关政府部门、街镇人大、区人大代表工作小组等进行工作互动,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同步开展调研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确保监督有力有序开展。

二、贯彻实施《条例》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今年新春伊始,区委召开的第一场全区大会就是青浦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全面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作为本区“1号工程,全区上下统一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在进一步明确本区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同时,又提出了九大攻坚任务和“为企办好八件实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以《条例》为基石,全面对标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政务、法治、市场、创新、人文五大环境建设,形成“1+5+9”任务体系,建立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区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重点抓,形成上下联动、统筹推进、高效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有力促进营商环境向好发展。

(二)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充分释放“上海企业登记在线”服务品牌效应。统一规范登记许可审查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多措并举推进全程网办。创新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功能应用。完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在政府采购工程中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进一步保障中小企业权益。

(三)企业服务更加优质精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发展需求,研究推出区级特色“一件事”“一类事”,如发布了《快递物流企业市场监管领域合规工作指引》,为快递物流企业提供一套详尽可操作的合规指导,跨前服务促企发展。聚焦虹桥枢纽、新城建设、西岑科创等重点战略要求,拓展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西岑国际人才港等政务服务场所增值服务内容,一站式提供法律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科创服务、国际贸易服务等。

(四)法治保障更加公正有力。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优化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布政法二十二条涉企案件白皮书、法治护企十项举措等,启动服务国家会展“365”法治保障项目,成立同心益企·法治优商护企联盟,设立“青浦区快递行业检察护企工作站”,努力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区设立基层法治观察点38个,观察员200余人,全方位、零距离观察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监督调研工作情况看,区政府、区法院等职能部门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和提升本区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在调研中也发现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企呼我应”存在“虎头蛇尾”现象。在监督调研中,有不少企业表示,政府对企业诉求工作十分重视,对企业而言,诉求上报渠道现已非常便捷,无论是“12345”专线还是政府相关部门都能够随时接受企业诉求。然而,目前政府通过走访了解企业诉求形式比较普遍,企业对接政府条线较多,不免出现了多部门重复走访和一定程度上的同质化走访,尤其是打卡式、无效、重痕迹走访时常出现,对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来讲,接待频次高、任务重,需投入一定精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正常秩序和生产经营。企业诉求中,除了一部分涉及国家政策、市级管理权限等因素影响,有的部门仍存在时效把握不严、存在推诿拖沓现象,造成程序性办结较多,实质性解决较少。企呼我应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惠企政策”存在精度不够现象。目前本区惠企产业政策有460多条,据不完全了解有20%左右惠企政策没有企业申报。在监督调研中发现,一是由于有的行业管理部门没有真正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惠企政策制定过程中也没有充分听取市场经营主体意见建议,再加上政策表述清晰度不够,导致惠企政策内容的精准性不够。二是政府对惠企政策发布大多在线上进行,部门到企业实地宣传较少,本区又是中小型企业居多,大部分企业内部没有安排专人从事对惠企政策的研究,从而造成惠企政策的“脱靶”,企业对惠企政策知晓度不够。惠企政策申兑需经过“企业申报、部门审核、层层拨付”的线性流程,增加惠企政策兑付时长,不利于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三)“行政执法”存在“管理型执法”现象。在监督调研中,不少企业反映,目前多头行政检查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领域检查频次较高,强调“命令+服从单向关系的管理型执法居多,行政检查部门追求以罚代管效果,检查方式简单、机械、冰冷,注重处罚震慑,使得企业忙于应付,耗时耗力,甚至产生抗拒感。

四、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市、区优化营商环境8.0版方案等政策在本区正确有效实施,基于前期专项监督,对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建立“企呼我应”“全链条”管理机制。好的营商环境就是把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放在首要位置。对企业诉求要第一时间感知、高效闭环处置。针对本区“企呼我应”工作中存在的企业诉求收集渠道分散、诉求办理质量不够高,建议建立诉求收集、分类、分级、分层解决机制,即“企业诉求提出~汇总整合~任务分派~办理监督~结果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目前,本区“企呼我应”平台已完成主体功能开发,要加快“诉求池”模块及诉求统一反馈端口建设,尽早让线上平台建设成果得到运用。制定差异化办理时限标准,高效推进诉求办理。定期开展“企呼我应”工作晾晒,形成正反典型案例,提高诉求处置质效。

(二)建立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机制。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是营商环境提升的重要突破口,要让企业低成本甚至无成本获取政府政策支持,从而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建议加快建立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机制。一方面要深入企业,准确掌握企业目前所处的真正困难,建立惠企政策制定常态化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精准度和清晰度。另一方面要按照区九大攻坚行动任务目标,依托大数据实现“条件预判、主动推送、直达兑现”,进一步提升“免申即享”的比重。

(三)建立行政检查“执法+服务+指导服务型监管机制。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是营商环境提升的直观感受,目标是通过“少而精”的检查来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今年本区九大攻坚行动任务之一就是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区司法局提出了一要“亮码亮计划”,二要积极督促开展联合检查,三要推动各执法部门、各领域主动制定生产经营合规指引三项具体措施。除此,要真正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必须要从服务思维上有根本性转变,即从“管理思维”向“服务思维”转变,将行政检查视为一次体检,由“刚性”变“柔性”,检查人员应以帮助企业查漏补缺为出发点,探索推广将行政处罚书、信用修复提示告知书、合规指引或健康建议书“多书同达”,实现“执法+服务+指导服务型监管,让行政检查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