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区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书面审议了《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张国兴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区财政局、区机管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员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力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模逐年增长,国有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建设趋于成熟,持续提升我区国有资产的科学化监管水平。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不断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程序,在提升资产使用效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发言中,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有效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资产配置制度,把好“入口关”;规范使用管理制度,把好“使用关”;完善资产处置流程,把好“出口关”,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对资产进行动态监测,同时建立区域内资产数字化共享平台,推动摸清底数、明晰产权,共同为民“管好财、守好财”。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提升资产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系统的资产绩效评价体系,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通过不断提高资产配置水平,逐步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加强重点资产管理,加快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做到及时入账、及时移交,发挥资产使用价值。将资产盘活作为长期工作推进,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的资产调剂使用和共享公用机制,持续发挥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作用,拓展公物仓资产调剂使用范围和路径,深化“实体仓+虚拟仓”的协同运转。不断深化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互融互通,提高单位资产使用效率。
三、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构建全面的监管体系。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日常监督,突出对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资产安全高效使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厘清综合管理和具体管理的权责边界,努力构建全口径、全覆盖管理格局。紧扣历史遗留问题,深入调研、探索解决方案,加强部门联动配合,逐项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推进人大法律监督、审计专业监督和财政日常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发展。
上述审议意见及调研报告,经10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第80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请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并在三个月内(2026年1月16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附件:关于2024年度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附件
关于2024年度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青浦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划要求,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先后赴区财政局、区机管局调研本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重点开展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组织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等部门开展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与管理基本情况
自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以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本市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部署要求,持续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工作,较好地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区政府相关部门汇总统计,截止2024年底,我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数422个,资产总额535.35亿元,较上年增长14.75%,较2019年增长224.02%;负债总额33.08亿元,较上年减少1.02%,较2019年增长16.44%;净资产502.27亿元,较上年增长15.97%,较2019年增长267.13%。
其中:我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90.85亿元,同比增长17.83%,较2019年增长278.07%;负债3.50亿元,同比增长12.90%,较2019年下降28.28%。事业单位国有资产444.50亿元,同比增长14.14%,较2019年增长214.82%;负债29.58亿元,同比降低2.44%,较2019年增长25.77%。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近年来,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模进一步壮大,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在推动管理职责不断明晰、管理效能稳步提升、公物仓使用规模逐渐扩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在完善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修订完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持续优化资产处置、资源统筹等工作,实现资产管理流程更规范、更高效。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开展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治理工作,对标对表,进一步健全我区资产信息卡标准化管理体系。
二是在提升管理效益上出实招。把好资产入口关,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关,不断完善存量资产盘活与新增资产配置挂钩机制。丰富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内涵,增设公物仓管理功能,推动线上公物仓的数字化管控。同时建立实体公物仓,促进区镇两级资产调剂共享,推动静态资产循环利用。
三是在筑牢管理基础上强举措。从“培训赋能—数据管控—监督整改”三方面加强资产管理工作。通过政策解读、系统操作培训及业务指导,提升资产管理队伍的专业性和实操能力。通过数据汇总分析和源头质量把控,摸清管理现状与问题。通过对区镇两级预算单位的资产盘活、公物仓管理开展专项监督,靶向发力提高管理质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但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涉及范围广、历史沉淀多、总体情况复杂等原因,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资产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重资金、轻资产”的现象在部分单位中仍然存在,注重资产购置程序而忽视日常管理,有些单位尚未建立专职管理机构,未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有的单位管理人员业务能力还需提高。
(二)资产管理质效有待进一步夯实。相关部门和单位资产内控制度存在薄弱环节,资产入账还不够及时、规范情况依然存在,有些固定资产出租程序不规范、有些资产未定期盘点、有些信息化项目资产未及时核销,还有一些历史遗留原因存在着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不明晰、权证不完整、资产规模的真实性受影响等情况。
(三)资产盘活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闲置、长期低效运转等现象依然存在,公物仓供给存在结构性短板、入仓类别单一、来源渠道狭窄、使用率还不够高,闲置资产盘活路径以产权转让、出租出借为主,推进经济性盘活和市场化处置的力度不足。
三、相关意见建议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在财政收支紧平衡的背景下,管好用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具有重要意义。为提升资产使用效益,结合调研中反映的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体制机制,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区政府要加强统筹,推动进一步厘清财政综合管理、机关事务管理以及各部门单位具体管理的职责边界,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有机衔接的协作机制,实现职责清晰、权责统一、政策一致,持续提升资产管理效能。重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核心资产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配置、使用、处置全流程的管理办法以及行业专用资产的管理标准,加强资产收益与维护支出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发挥资产配置标准的约束作用。
(二)积极履职尽责,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秉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的原则,深入调研历史遗留问题,明确责任划分,分类处理,全力推进权证不全、权属不清等问题的解决。通过持续优化内控流程监督,整合财会监督、审计监督资源,构建全面的监督体系,实现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机联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使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绩效。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充分认识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密切结合资产管理工作、摸清存量资产状况,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明确配置标准。强化对非经营性资产的统一管理,优化资产配置、减少空置浪费,持续深化资产配置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融合,切实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四)坚持标本兼治,提升资产盘活能力。在鼓励资产盘活使用、共享共用上持续发力,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推进跨部门、跨级次的资产调剂,教育、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本行业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保障单位履职和社会事业发展。总结公物仓资产管理经验,不断完善线上虚拟仓和线下实物仓相结合的公物仓运作机制和管理路径,进一步释放存量资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