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张国兴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青浦区2025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区发改委、区房管局、青发集团等单位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部分委员、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区政府及财政等相关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始终把债务管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资金运行、筑牢风险防线。2025年末全区债务余额194.3亿元,严格控制在市级核定211.3亿元限额内,债务率保持全市较低水平。债券资金精准投向交通、民生、生态等重点领域,有效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压力,为落实国家战略、推动本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财政支撑,全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发言中,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聚焦前瞻谋划,优化项目源头布局
要紧扣“十五五”规划开局和社会事业三年行动等计划,围绕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西虹桥、青浦新城等重点区域,聚焦基础设施、民生保障、新兴产业等核心领域,强化项目储备工作。依托“自审自发”试点机遇,对标上级申报规则,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红利,优化项目梯队结构,形成“项目等资金”的良性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对同区域、同领域的零散项目实行打包整合、统筹申报,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带动能力强、收益覆盖好的重大项目,避免碎片化投入。
二、紧盯全链监管,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建立“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发行一批”的动态管理机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提前开展项目立项、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债券资金下达后能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建立健全项目从立项、建设到运营的全周期量化绩效评价制度,对财政资金特别是债券资金拨付进度、绩效目标实行双监控,推动资金尽快转化为有效投资,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管理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求,落地偿债备付金常态化归集制度,常态化开展债务风险摸排研判,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三、健全协同机制,破除管理堵点难点
贯彻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的要求,梳理发改、财政等部门及各街镇的项目数据需求,探索建立区级“一次收集、多方复用、分口推送”工作机制。建立债券项目协调推进制度,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代建单位共同参会,精准对接实际诉求,及时破解项目申报、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探索推行项目申报材料电子化流转与电子签章,对已在区级政务服务平台备案的规划、土地、环评等材料免予重复报送,切实减轻基层和项目单位的工作负担。
上述审议意见及调研报告,经6月9日区人大常委会第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请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并在三个月内(2026年9月10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附件:关于青浦区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附件:
关于青浦区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
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市人大工作要求,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安排,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赴区财政局调研本区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组织区房管局、区教育局、区规划资源局、区体育局、工业园区、青发集团、西虹桥公司和新城公司等部门、代建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5年区政府及财政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完善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券资金使用,强化债务风险防控,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基本情况
2025年,经市人大批准,市财政局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211.3亿元。截至2025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94.3亿元。
2025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30.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0亿元,主要用于外青松公路功能提升改造等道路类、新通波塘河道综合整治等农村环境治理类、泰安公寓九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类等项目;专项债券20.4亿元,主要用于示范区线青浦段等工程交通建设类、新城南站周边地区等土地储备类、西虹桥地区等基础设施开发类项目。当年额度已全部使用,安排项目支出。
2025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区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再融资额度17.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3亿元、专项债券1.8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对应的当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同时,市财政安排我区使用结存限额发行一般再融资债券25.0亿元,统筹用于消化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应付未付工程款等。
2025年,我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32.5亿元,其中:政府债券还本27.9亿元(一般债券还本17.0亿元,专项债券还本10.9亿元);政府债券付息4.6亿元(一般债券付息2.7亿元,专项债券付息1.9亿元)。
(二)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夯实债务治理基础。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政府债券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政府债券发行前审核把关,及时安排政府债券使用,持续规范举债行为。建立债券资金使用按旬统计通报机制,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加强督促,推动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健全完善专项债券偿还机制,强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核算和集中归集管理,严格落实专项债券偿还资金来源,切实防范风险。
二是健全全流程管理,规范专项债券运行。依托本市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工作,财政与发改部门协同开展项目储备与申报,聚焦本区重大战略项目与重点公共基础设施,强化项目真实性、收益性、合规性、可行性审核。组织项目单位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资产台账填报,系统梳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资产形成与运营管理情况,健全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监管长效机制。依托债务监测平台及管理系统实施常态化监管,对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实行全过程监测。
三是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严守债务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市区两级化债工作方案,开展法定债务、企业账款清欠、城中村专项借款等领域风险排查。健全财政、发改、国资、审计等跨部门协同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对风险隐患及时处置。持续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按月排查相关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
四是畅通人大监督渠道,落实债务整改举措。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制度,按季度向人大报送债务相关情况。配合人大统筹推进政府债务监督与预算审查监督,在政府预决算及预算调整报告中,及时提供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对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债务管理审议意见逐项落实整改,会同区发改委等部门制定整改举措,明确责任与时限,并于2025年10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债券的政策效应,还需持续有效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项目储备和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区债务率处于全市较低水平,举债空间充足,但优质项目储备明显不足,呈现小项目偏多、大项目偏少,续建项目较多、新增项目较少的特点。部分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成熟度不高,难以纳入年度发行计划。两类债券均呈现大项目少但资金占比高、小项目多但单体规模小的结构特征,缺乏投资规模适中、带动能力强的骨干项目集群。小项目过多推高管理成本、降低资金使用效益,难以形成集中投资效应,对区域发展的整体拉动作用有限。
(二)监督和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尚未完全打通,债券项目需要在财政专项债券穿透式系统和发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两个国家级系统中录入基本相同的基础信息,且行业主管部门没有足够权限进行访问采用,导致项目单位需要多次重复提交材料,不仅增加了基层单位的工作负担,也影响了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的效率。债券项目调度和支出使用进度通报预警机制的建立减少了债券资金的结存率,但债券项目推进不力和债券资金结存情况依然存在,债券项目和资金的跟踪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效益和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
债券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投资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未能有效体现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目标,我区尚未发行重点产业类和创业投资类政府投资基金专项债券。专项债务项目收益测算及全生命周期平衡方案精准性不够,城中村改造项目受外部形势变化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能够实现融资收益平衡的项目较少,专项债兼顾公益性、收益性和投资拉动等多重目标仍存在一定难度。
三、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债务管理水平,更好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惠民生、促发展作用,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化规划引领,做强项目储备
一是用好专项债资本金比例提升、土地储备专项债等政策,对标国家投向领域和负面清单,建立常态化滚动式项目储备库,统筹发改委、财政、规资等多部门力量,提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环评等法定审批手续。二是优化债券项目结构,支持重大标志性项目,谋划投资适中、带动性强的骨干项目,形成重大引领、骨干支撑、小微补充的合理梯队,建立“项目等资金”机制,确保资金下达即投用,形成滚动发展良性格局。三是紧扣“十五五”规划开局,推动项目谋划与规划深度融合,围绕全区发展定位,重点支持三大国家级战略和青浦新城建设,加大交通、生态、民生、新兴产业等领域投入,谋划西岑科创中心等产业配套及智慧基建项目,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深化债券监管,推进全过程管理
一是要强化债券项目绩效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明确管理目标与职责,对立项、建设、运营、产出全流程开展量化评价。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行“双监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及专项债券系统实施穿透式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解决,防止资金闲置沉淀,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能。二是健全项目进度与资金拨付联动机制,建立“按周调度、按月核拨”制度,按建设进度和征收签约比例核拨资金,推动资金尽快转化为有效投资。严格执行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管理办法,强化资金拨付、使用、核算全流程闭环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规范高效。三是落实偿债主体责任,健全债务风险监测体系、专项借款偿债备付金制度,全面掌握债务规模、结构和偿债能力变化,提前统筹还本付息资金安排,筑牢债务安全底线。
(三)深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贯彻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和本市公共数据共享工作要求,加强发改委、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及街镇之间的跨部门合作,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整合涉项目数据需求,形成统一的数据归集和共享标准。二是建立项目单位、代建单位与政府部门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债券项目协调推进会,及时解决项目申报、资金拨付、建设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全面推行项目材料电子化改革,所有材料实行电子签章在线流转,对于已在区级政务服务平台备案的土地、规划、环评等方面的材料无需重复填报、复印和报送纸质材料,切实减轻项目单位工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