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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 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6-10-23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9月29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区人大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绿化市容局、新城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列席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将体育事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持续完善体育设施布局,做强水上运动特色品牌,深化体教融合改革,落地一批国际级、长三角级品牌赛事,推动农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15分钟体育生活圈”基本建成,群众体育氛围持续浓厚,为本区建设长三角创新枢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浦实践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指出,本区体育工作在存量空间盘活利用、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体教融合人才队伍建设、体育消费业态培育、体育行业安全监管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弱项。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优化体育设施规划布局,持续夯实全民健身根基

要把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纳入民生硬指标,做实做优“15分钟体育生活圈”,加强体育设施开放管理和维护保养,着力破解“重建设、轻管护”问题。加大存量空间资源盘活力度,探索老旧厂房、滨水岸线等闲置边角资源改造利用,统筹推进业态设计、项目落地,推动沉睡空间转化为群众就近可及的运动场景。全力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优质开放,全面排摸学校物理隔离改造需求,压实街镇属地主体责任,健全“街镇牵头、学校联动、第三方运维”管理模式,补齐经费、意外伤害保险、安保、保洁等托底保障,夯实场地开放长效运行基础。

二、深化体教融合发展,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育工作质效

做实青少年体育人才“一条龙”贯通培养体系,优化38所体育项目布训学校布局,完善体育特长生招生升学激励机制,打通选材、训练、升学、输送全链条通道。完善少体校运行管理机制,厘清体育、教育部门权责边界,深化少体校与区实验中学教育集团联合办学模式。多措并举补齐专业教练员缺口,通过行政引导加市场引入相结合方式,推动更多专业教练员、优质社会体育培训机构参与校园体育服务,构建“学校普及、体校提升、社会赋能”立体化育人体系。严格落实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2小时法定要求,优化体育课、大课间、课后体育服务项目供给,加强体育教师、校内场地等资源配备,用好专项督查、“四不两直”等监督手段,严禁挤占挪用体育课、大课间,健全评估反馈、整改复核闭环机制,切实把青少年体育锻炼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构建普惠多元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推动赛事体系由“精英化展示”向普惠化服务转变,搭建三级赛事体系:高层巩固长三角、国际级高端品牌赛事;中层打造“一镇一品”特色赛事;基层大力发展社区联赛、企业联赛、校园联赛、亲子骑行、银发健步等群众活动,覆盖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群体。立足青浦水乡资源优势做强水上运动,制定滨水运动白名单,编制水域一张图,明确各水域适宜开展项目、禁入时段、安全配置标准,规范俱乐部持证经营,严格落实水上活动安全培训准入要求,守牢水上运动安全底线。补齐人才短板,强化青少年后备人才、社会体育指导员、赛事运营、水上运动安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数字化赋能,提升体育场地管理、风险预警等精细化服务水平。

四、推动体育产业提质增效,放大“体育+”融合发展综合效应

深化农文商旅体展深度融合,推行赛事门票联动文旅消费机制,开发水乡运动研学产品,打造面向长三角亲子家庭的沉浸式体育体验项目。大力扶持本土体育企业发展,支持装备租赁、运动康复、体育新媒体等业态成长,依托现有体育载体打造“运动+商业+住宿+文创”的消费微生态。强化体育行业监管,压实体育俱乐部、培训机构、赛事运营单位市场主体责任,健全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安全工作机制,守牢公共安全底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体育设施建设、赛事运营、全民健身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区域消费新的增长极。

执法检查报告及上述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并在三个月内(2027年1月20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附件: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情况的报告

附件

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体育

发展条例》情况的报告

----2026年9月29日在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高健

青浦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进《条例》在本区全面有效实施,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条例》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程巍任组长,副主任陶夏芳、吴瑞弟、高健任副组长,成员由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区人大社会委组成人员等组成,下设三个小组。本次执法检查工作,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坚持依法依规。认真对照《条例》条文,逐条梳理、分析研判,明确政府法定职责履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体教融合与青少年体育、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体育赛事与体育产业等9个方面检查重点,确保检查工作有的放矢、紧扣法条。二是突出检查重点。聚焦《条例》关键条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群众体育开展等重点领域深入检查,并结合专题询问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做到既全面调研又重点突出。三是拓展覆盖广度。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先后召开街镇、体育协会、居民代表等座谈会,分别赴夏阳街道、华新镇、徐泾镇等街镇开展下沉式调研,实地察看区体育场、青立方运动中心、徐泾市民健身中心等区镇两级场馆设施,深入社区健身点、学校体育场地、桥下体育空间等点位核查《条例》落实情况。同步委托各镇人大开展属地自查,实现11个街镇全覆盖,全面系统地了解《条例》在本区的实施情况。四是汇聚社情民意。通过“青听·16日”、召开居民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群众对体育设施、健身活动、学校体育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面向全区市民开展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4628份,其中《条例》实施情况调查问卷1612份、青少年体育运动调查问卷3016份,将听取民声、吸纳民意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同步组织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借鉴体育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系统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为后续审议和专题询问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将体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围绕全民健身、体教融合、体育赛事、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健身组织网络不断完善,全区共有体育社会组织104家,每千人拥有健身团队3.6个,社会体育指导员5400名,老年体协获评5A级社会组织。科学健身指导有序推进,区健身与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年服务群众5万余人次,全区市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98.9%,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为50.7%。45.9%的受访居民反映社区经常举办群众体育活动,77.3%的社区有常态化的活动组织。

(二)加大设施建设,场地供给持续扩容。“15分钟体育生活圈”基本构筑,截至2025年底,全区共有体育场地3562个,体育场地面积440.55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3.41平方米(其中符合国家统计标准场地3178个、面积394.66万平方米,人均3.06平方米;上海市可利用体育场地384个、面积45.89万平方米,人均0.35平方米)。主要设施包括:田径场地83个、游泳场地104个、足球场地134个(含十一人制33个)、篮球场地593个、排球场地37个、乒乓球场地157个、羽毛球场地76个、冰雪运动场地1个;体育健身场地方面,全民健身路径1102个、健身房284个、健身步道111个(长度110.41公里)。调查问卷显示,65.3%的受访居民步行15分钟内可方便找到健身场地,93.4%对小区健身器材完好度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深化体教融合,竞技体育稳步发展。落实《条例》关于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的要求,构建少体校自主办学、普通学校联办、社会机构办训“三位一体”业余训练体系,全区注册运动员3200余人,布训35个大项46个分项,覆盖38所学校和30余家社会办训机构。“十四五”期间累计向上级输送运动员80名,培养输送的张灵获得东京奥运会女子赛艇四人双桨金牌。推进“一条龙”项目布训,涵盖足篮排、乒羽网、游泳、射箭等11个项目,涉及52所学校。少体校与实验中学集团化办学,探索“体教融合育人”新模式,首届初三毕业班普高达线率超50%。出台《2026年青浦区深化新时代中小学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中小学体育工作负面清单》,全面推行“1+2+X”体育活动保障模式,统筹用好体育课、大课间、课外活动等体育时段,学生每天体育活动2小时的要求得到严格落实。问卷调查显示,87.6%的受访青少年对学校体育课表示满意,78.4%的受访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达到1小时以上。

(四)丰富赛事活动,群众体育蓬勃发展。成功举办第八届上合组织国家国际象棋团体赛、环上海新城自行车赛、世界赛艇锦标赛、中国国际帆板大师赛等重大赛事,赛事组织能力和城市影响力显著提升。以上海市民运动会、城市业余联赛为主线,年均举办各级各类赛事活动367项次,参与群众16余万人次。“一镇一品”特色项目彰显青浦特色,华新篮球及花样跳绳、重固健身操、朱家角舞龙舞狮、盈浦龙舟等品牌赛事影响力持续扩大,白鹤镇“门球之镇”基本形成“天天有训练、月月有比赛”格局。

(五)促进融合发展,体育产业规模逐步增长。目前纳入统计的体育企业9家,2024年营收达5415.9万元,较2023年3854.4万元增长40.5%;2025年营收12171.9万元,实现正增长的目标。体育彩票年均销售4.72亿元,排名全市前列。农文商旅体展“六业融合”发展模式逐步深化,以重大赛事为牵引,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商业、农业等产业协同联动,2025年赛事直接经济效益3.55亿元、间接经济效益8.64亿元。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区30余家社会办训机构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多元主体共同推进体育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

三、存在的问题

执法检查发现,《条例》贯彻实施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仍有短板

一是设施布局严重不均衡,“统计达标”与“体感不足”并存。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统计数据虽达3.41平方米,该统计口径包含淀山湖等水面水上运动空间折算面积,与市民日常实际可使用的陆地体育场地存在一定差异,群众体感供给仍有缺口。街镇间差异悬殊,金泽镇人均面积高达13.27平方米,白鹤镇仅0.75平方米,华新镇0.98平方米,街镇间最大差距近18倍。调查问卷显示,63.1%的受访者将增加场地数量列为设施改善的首要需求。二是现有体育设施能级不足。全区缺少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现有场馆整体体量不足、设施偏老旧,标准11人制足球场数量偏少,难以承接高品质赛事。少体校缺少标准游泳、排球专业训练场馆,游泳训练仅靠一处室外泳池,每年仅能使用两个月。2018年前后建成的大批健身苑点已达到八年强制报废年限,2026年起设施工作以改造为主,新增节奏明显放缓。调查问卷显示,47.6%的受访居民反映室内球类、游泳馆等专业场馆存在高峰期难预约或严重不足问题。三是闲置资源盘活利用存在障碍。《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利用高架桥下空间、闲置土地等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但实际执行中,全区125处高架桥下高价值可利用空间,仅2处用作建设体育设施。部分存量工业厂房有意转型为体育场馆,但受用地性质和消防审批等限制,施工许可无法办理。

(二)学校体育与体教融合亟待深化

一是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不足。《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公办学校应当按规定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执法检查中多个街镇反映中小学体育场地开放不足,如白鹤镇3所中小学均未向社会开放,夏阳街道11所学校,仅有5所向社会开放。已开放学校也存在安保保洁经费不足、学校安全顾虑大等问题,学校对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普遍积极性不高。此外,已开放学校基本仅限于室外场地,室内场馆因管理、卫生、安全等考量基本不对外开放。问卷显示,超过40%的受访者未享受到学校场地开放红利,22.5%的受访者希望学校能增加室内场地开放,群众需求强烈与实际开放率不高形成突出矛盾。二是体育教师人员短缺。部分中小学体育教师缺口突出,某小学1025名学生仅配置6名体育教师,人均每周18课时,部分学校非体育教师代课体育课现象普遍,不仅影响教学质量,还存在运动安全隐患。公益体育课程进校园需求迫切,但学校无力购买服务,供需矛盾突出。38.6%的受访学生将缺少专业教练指导列为影响体育锻炼的主要障碍。三是“一条龙”体系衔接不畅。目前我区布训项目涵盖11个项目、52所学校,但各学段之间衔接不够紧密,部分项目梯队出现断层,小学阶段训练成效难以在初中阶段延续,高中出口通道仍然偏窄。“学训矛盾”突出,运动员学生需要在有限时间内兼顾学业与训练,升学配套政策有待完善。41.0%的受访青少年将课业负担重列为影响体育锻炼的主要障碍,学训矛盾在青少年群体中感受明显。四是教练员队伍建设面临多重困境。《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可以设立体育教练员岗位。但我区普通学校目前均无专项教练员编制,无法引进专业教练。少体校在编教练员仅14人,近年编制持续缩减,已有4名骨干教练员离职。

(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有待提升

一是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未有效发挥。全区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5400名,从数量看已远超“十四五”千分之2.5的配置标准,但队伍普遍集中在传统项目,年龄结构偏大,中青年专业指导覆盖不足,培训后缺乏系统指导与作用发挥平台。问卷显示,23.2%的受访居民从未接触过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11.8%不知道有指导员队伍,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发挥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专业化健身指导需求之间存在明显落差。二是体育配送服务供需不匹配。《条例》要求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但区级配送课程总量有限,入门级课程多、提高班少,青少年专项课程偏少。40.8%的受访学生反映学校有体育社团或运动队但未参加,课程和社团的吸引力与覆盖面有待提升。三是体医融合深度不够。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尚未实现街镇全覆盖(白鹤镇无该设施),服务辐射范围有限,偏远社区老年居民参与不便。体质监测数据与科学健身指导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监测数据未能有效转化为个性化运动处方,面向慢性病群体的运动干预覆盖面较小。调查问卷显示,19.2%的受访居民对社区免费体质检测完全不了解,22.6%听说但未参与,服务知晓率和参与度均有较大提升空间。四是社区群众体育活动展示平台不足。多个社区健身团队反映,因缺少比赛展示机会,训练积极性下降。一些基层体育赛事参与门槛偏高、群众覆盖面受限,群众体育“参与度”与“专业性”之间需要更好平衡。基层文体经费有限,团队参赛服装、交通等基本开支难以保障。70.3%的受访居民最希望举办社区小型趣味赛,反映出群众对就近就便、低门槛赛事的强烈偏好。

(四)体育市场监管与产业发展相对滞后

一是预付费消费卡监管缺位。《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对体育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信息对接、资金存管等作出明确规定。但执法检查发现,全区体育经营场所约250家,仅15家完成平台信息对接审核,4家实现资金监管,资金监管覆盖率不足2%,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风险隐患。二是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全区持证游泳场所75家、攀岩场所8家,加上各类监管点位共计360余家。而全区持有有效执法证件仅4人,且后续不再审批、延续体育类执法证件,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之间的倒挂问题突出。三是产业引导与赛事能级有待提升。全区体育相关市场主体2113家,但纳入统计的企业仅9家,且缺乏体育产业扶持政策。虽然成功举办世界赛艇锦标赛、中国国际帆板大师赛等一系列重大赛事,年均举办各级各类赛事活动367项次,但办赛思路仍未摆脱传统模式,缺乏产业思维,不少赛事还停留在举办活动、场地租赁的浅层业态,“体育 + 文旅”“体育 + 科技” 深度融合不足,产业链条偏短、综合附加值不高,群众参与体验感不强,赛事综合效益未能充分释放。

(五)基层保障机制与工作力量尚需夯实

一是街镇体育经费保障不足。在财政支出紧缩的大背景下,街镇体育经费逐年削减,全年赛事活动经费紧张。部分街镇反映,体育经费逐年压缩,经费基本用于既定项目,缺少机动结余,难以保障群众性体育活动拓展开展。各体育协会组织经费困难,负责人多为“贴时间、贴精力、贴经费”义务奉献。二是基层体育工作队伍薄弱。调研发现,各街镇负责体育工作的机构、人员各不相同,且体育干部身兼数职,难以专注于体育工作,基层体育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四、意见建议

(一)锚定特色定位,推动建设生态体育名城

对标上海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的战略部署,立足青浦“最江南”水乡生态基底、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战略区位和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西翼优势,立足实际、错位竞争,明确建设“长三角生态体育名城、水上运动之城”的差异化定位。依托淀山湖、环城水系等优质水资源和世界赛艇锦标赛、国际帆板大师赛等赛事资源,重点发展水上运动、生态体育、户外休闲等特色业态,形成与中心城区错位互补、与长三角兄弟城市协同联动的体育发展格局。构建“一湖两带多点”的特色体育空间布局,即以淀山湖水上运动核心区为引领,以环城水系健身休闲带和太浦河生态体育带为支撑,多点布局社区体育设施和户外运动营地,推动体育元素与水乡古镇、郊野公园、美丽乡村有机融合,加快培育水上运动产业集聚区,推动赛事、训练、培训、装备、旅游一体化发展,让“水上运动之城”成为青浦城市形象的新标识。

(二)强化规划统筹,补齐体育设施短板

立足青浦新城独立综合性节点城市功能定位和长三角创新枢纽建设目标,加快布局建设与之相匹配的大型综合性体育设施,确保西岑科创体育中心等重大项目按时投入使用,加快推进海棠公园等城市公共空间建设。综合运用多元化、社会化、市场化方式扩大体育设施有效供给,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全面排摸我区闲置厂房、桥下闲置空间、滨水廊道、农村街角空地、老旧小区闲置配套用房,引入专业运营主体,多元化建设改造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社区综合健身点、滨水运动驿站。结合环城水系资源禀赋推动体育设施建设与水岸空间更新有机融合,补齐标准化游泳、排球等专业训练场馆短板,重点增加乒羽、游泳、足球、篮球等广受人民群众喜爱且缺口较大的体育场馆供给,将相关项目纳入区级社会事业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在美丽街区改造和袖珍绿地建设中适当增加小型体育设施配置,统筹配置适老化器材和青少年专用器材,满足不同群体需求。对新建住宅区严格落实《条例》第四十七条“三同步”要求,将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纳入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将到期健身设施更新改造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予以重点保障,推动达到使用年限的健身设施按期更新迭代。

(三)深化体教融合,突破关键制度瓶颈

在严格落实学生每天体育活动 2 小时要求的基础上,立足不同学段学生身心特点科学统筹体育课时、大课间、课后服务体育板块,优化运动项目设置,强化过程管理,在保障运动安全的前提下,切实提升校内体育锻炼的实际成效。聚焦青少年体育发展重点难点,打通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师资配置、后备人才培养全链条,推动体教融合各项法定要求落地见效。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对因缺乏物理隔断暂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条件,科学评估改造可行性,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隔离改造,明确时间节点、分期分批推进;对已开放学校足额保障安保、保洁、公众责任险等经费,鼓励委托第三方对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提供统一运营服务,建立可持续的开放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分时段开放室内场馆,优先安排周末全天和工作日晚间等群众需求最集中时段,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和预约系统,提升开放透明度与便利度。将体育教师编制纳入中小学师资配备优先保障范围,制定分年度补充计划;落实《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推动普通学校设立体育教练员岗位,引入体育协会、社会俱乐部专业力量进校园弥补师资不足。教育、体育部门联合制定体育后备人才贯通培养实施方案,打通小学、初中、高中项目衔接通道,拓宽高水平运动员升学出口;建立学训统筹协调机制,保障运动员学生合理的训练时间和学业支持,科学解决“学训矛盾”;发挥体校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的主渠道作用,稳步推进一二三线训练体系有机衔接。注重体育锻炼实际效果,推进近视、肥胖、脊柱侧弯、心理亚健康等问题的防控与干预,将全区学生体质优良率纳入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以评促建推动学生身体素质提升。

(四)提升服务能级,做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布局建设与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相衔接,新增资源优先向人口密集、供需矛盾突出的街镇倾斜,推动区域均衡布局。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认证、服务、激励”闭环机制,推行菜单式指导员服务模式;优化指导员年龄和专业结构,加大对中青年指导员和新兴项目指导员的培养力度,健全服务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大对指导员队伍的宣传推广,提高居民知 晓率和参与率。加大体育配送服务经费投入,优化课程结构,增加提高班和青少年专项课程比例;提升学校体育社团的吸引力和参与率,推动有社团未参加的学生积极参与。加快推进长者运动健康之家街镇全覆盖,以白鹤镇等空白街镇为重点优先布设;加强体质监测数据与科学健身指导的联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嵌入运动处方服务,扩大慢病运动干预覆盖面;探索建设区级运动健康促进中心,将体质监测、运动处方、康复指导整合为一体化服务链条;加大体质检测服务的宣传推广力度,将监测、指导服务闭环做深做实。鼓励各街镇、社区常态化举办面向普通群众的健身展示和小型赛事活动,尤其加大社区小型趣味赛的举办频次,保护群众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借鉴各地群众赛事的成功实践,培育具有青浦水乡特色的社区群众赛事品牌。

(五)加强产业融合,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办赛机制,将促消费环节融入赛事策划筹办全过程,推动“体育+旅游”“体育+文化”“体育+商业”等融合消费业态蓬勃发展,联动商圈、景区、酒店推出观赛旅游线路和消费场景,进一步发挥体育在农文旅商体展“六业融合”中的积极作用。加大体育产业扶持力度,扩大中小微体育企业覆盖面,重点支持具有青浦特色的水上运动、电竞、攀岩等新兴项目产业发展。夯实赛事保障要素,完善赛事用地、经费、人才等要素保障,培育专业化赛事运营机构和赛事经纪人才,健全赛事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确保赛事办得出彩、办得安全。强力推进预付费消费卡资金监管,探索建立体育消费领域信用评价体系和“黑白名单”制度,用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赋予的监管手段,明确各经营方信息对接和资金存管的时间节点与整改要求。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执法监管,合理配置现有执法力量,优先保障游泳、攀岩等高危项目监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体育行业安全管理责任。

(六)压实法定职责,健全基层保障长效机制

将体育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保持合理增长,优化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和使用办法,探索设立区级体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引导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拓宽基层体育资金来源渠道。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场地、经费和政策支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助等方式,建立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体育协会的扶持力度,在注册场地、办公场所、赛事经费等方面给予实质性支持;引导协会增强自身“造血”功能,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社会赞助等多元渠道拓宽资金来源,推动协会从“义务奉献”走向可持续运营,形成社会力量办体育的生动局面。